青岛: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再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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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再降20%

青岛公布《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十三五”节能目标——到 2020 年,全市万元 GDP(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5 年降低 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3,380 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 2015 年降低 20% 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 8%。

据悉,“十二五”期间,青岛超额完成了节能目标,万元 GDP 能耗水平比肩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全省位居前列。据市节能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随着新一批大项目的陆续开工,青岛面临较大节能压力。

为此,青岛将通过各种手段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将节能推向纵深。在产业层面,我市要促进传统产业,尤其是工业的转型升级。根据《方案》,我市要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包括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油石化、船舶、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到 2020 年,我市争取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15 年降低 20% 以上。

在能源结构上,我市要通过努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包括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方案》提出,到 2020 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 62% 左右,天然气提高到 7% 至 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到 6%,油品消费稳定在 15% 左右。

通过各项节能工作的推广,青岛在“十三五”期间要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方案》,到 2020 年,青岛要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 10%、11% 和 15%;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各 30 个;全社会人均生活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15 年降低 2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 100%;全市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和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比 2015 年降 6.8%、6% 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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