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雪峯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

日前,經批准,臨汾市紀委監委對隰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雪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雪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收受他人財物,違規為服刑人員減刑,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王雪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降為科員級。

王雪峰簡歷

王雪峰,男,漢族,1968年9月生,山西洪洞縣人,大學文化,1991年11月參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0年2月,任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負責人;2011年12月,任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2016年6月,任隰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2016年8月,任隰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8年8月,隰縣人大常委會已撤銷其相關法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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