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繼續加碼 供需矛盾加劇或致搖號買房常態化

隨著杭州、南京等熱點城市紛紛推出並實施“搖號買房”政策,這些城市的居民也迎來一種特別的買房方式。

眾所周知,各地出臺“搖號買房”政策,目的是緩解新房與可售房源及開盤銷售房源供應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可以暫時性起到控制供需關係矛盾惡化。但在搖號過程中,卻出現了不少問題,尤其是出現在西安的“搖號門”事件,就暴露出搖號選房的諸多問題,也使得“搖號買房”的公正性受到一定質疑。

那麼,在“搖號買房”過程中,政府、房企、搖號軟件提供商、公證部門的職責和角色是怎樣的?如何有效防止搖號買房過程中的漏洞,從而保證“搖號買房”的公正性?為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別在杭州、南京、武漢等城市進行了調查和採訪。

今年以來,各地樓市調控繼續加碼。僅5月份,就有超過40個城市發佈多達50次調控政策。進入6月,各地調控力度不減,僅6月4日、5日兩天,便有西安、宜昌、天津、徐州四個城市再次收緊樓市調控。

與此同時,全國各大熱點城市紛紛啟動的“搖號買房”政策更成關注熱點。目前上海、南京、長沙、杭州、西安、武漢和深圳等8個城市,都已要求全部或者部分房源需要通過搖號出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各地出臺“搖號買房”政策,目的是緩解新房與可售房源及開盤銷售房源供應的不平衡,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城市卻滋生了內部預訂等違規操作現象,暴露出搖號選房的諸多問題,“搖號買房”的公正性也受到一定質疑。

搖號買房或將常態化

易居中國執行總裁丁祖昱表示,各城市搖號政策的適用條件迥異,譬如上海、成都兩市所有新推案項目必須搖號;杭州、南京和長沙意向客戶超過預訂套數的項目均要求參與搖號;武漢著力迎合剛需優先選房,搖號僅限於所有符合剛需定向房源釋放條件的項目;天津則是限價房強制性搖號,更多商品房項目採取自願性搖號;西安、南寧、昆明等市屬於開發商主導搖號,企業有著一定的自主決定權。

為何“搖號買房”新政會滋生這些不正常現象?對此,新城控股(32.580, -0.45, -1.36%)高級副總裁歐陽捷指出,最核心的問題在於一些地方的樓市調控政策扭曲了市場,使得有資格的購房者變成了投資客,放大了需求。而另一方面,土地供應呈現趨勢性下降。這樣的直接結果,使得供求失衡的矛盾不但沒有得到緩解,反而加劇了。

如杭州出現的“萬人搖號”樓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後發現,該項目最新備案均價為18460元/平方米,而周邊最近的二手房掛牌價超過3萬元/平方米。如周邊華夏四季樓盤精裝修均價為26105元/平方米,而其旁邊的北大資源未名府在2016年時毛坯房單價已衝上3萬元/平方米。

正是因為限價令對樓市作出了極大限制,同一區域新房和二手房懸殊的房價倒掛,使得所有買房人生出“買到即賺到”的觀念,因而紛紛入市。歐陽捷認為,這一階段的供不應求是長期趨勢,尤其是一二線城市普遍供不應求,所以哪個城市出臺“搖號買房”政策都不意外。

在樓市調控的大背景下,一定會有更多城市跟進“搖號買房”。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認為,“搖號買房主要會出現在兩類城市,一類是樓市熱度較高的城市,包括房價上漲壓力較大、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以新一線城市和部分熱點三四城市為主;另一類是存在捂盤惜售、收取“茶水費”、未公示開盤房源等樓市亂象,亟待規範的城市。”

搖號監管漏洞需嚴堵

實際上,“搖號買房”本身是規範市場行為的調控手段之一,市場的一些非理性表現並非搖號制度造成的,而是誘發了同一區域一二手房價格倒掛的情況,故而一度出現“萬人搖號”樓盤。

張波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鑑於此類事件並非孤例,開發商主導模式極易滋生權力尋租等問題,建議熱點城市推行公證搖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堵搖號監管漏洞,保障剛需群體購房需求。

如果熱點城市已經施行“搖號買房”政策,公開、公平、公正便是前提。反之,倘若出現貓膩,搖號便流於形式,沒有任何意義,既傳遞了供不應求的信號,又把利益輸送給了投資投機群體。特別是中低價位的剛需盤,必須全面禁止這類貓膩事件。

記者注意到,目前公證處主導搖號就可以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實際上,在這樣的環境下,開發商的負擔也更小。據悉,很多項目負責人甚至集團領導,為了這些請託單都頭疼不已。但在上海、杭州等地開展公證搖號之後,樓盤項目的營銷工作開展都輕鬆很多。

在歐陽捷看來,投資房子是合理的,但不是短期的快進快出,否則就是投機。他建議,一些供不應求的地方政府可以申請國家授權契稅調整權限試點。當限價令取消之後,對於二手房轉讓的增值收益按照轉讓時間間隔實行不同稅率,轉讓時間間隔1年之內核定稅率為增值收益的90%,2年之內80%,依此類推,轉讓頻率將大幅下降,炒房之風也將得到有效遏制。

張波表示,目前各地政府落實地方主體責任的方式往往容易陷入“一 刀切”,對於房價尤其是商品房價格的短期控制的確有一定效果,但也會引發搶房的並發現象。長期來看,需要落實樓市的長效機制,加大保障性住房以及租賃房源的供應量,更好地滿足民眾的居住需求,從而實現”安居宜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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