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終身的嗎?

潭成名就


作為一枚農村人,對於農村的宅基地實際上就是“終身”使用的,農村房屋並沒有70年產權之說,而且其後代也可以繼承繼續使用!

下面就簡單聊一下關於這方面的話題,僅供參考:

一、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村民可以免費長期使用

在農村,村裡的土地一般所有權屬於村集體,而村民作為該集體的成員,可以免費獲得蓋房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般沒有期限要求,只要該村民沒有搬離離村集體,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二、農村宅基地使用往往隨房子走,後代可以“繼承”

由於在農村,雖然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所有權卻屬於村民自己。由於對於宅基地的使用,一般是隨房子轉移的。

因此,如果一戶村民的子女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實際上也就可以繼續擁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三、農村“一戶多宅”很普遍,但未來或將實現“一戶一宅”

現如今,由於大多農村人進城落戶發展,或繼承祖上房屋,或者沒有與子女分戶就蓋房,很多農戶會處於“一戶多宅”的情況!

但隨著今年農村土地確權的全面落實,對於一戶多宅的情況,可能多出的宅基地將無法確權,這樣的話,未來宅基地有償退出或許成為一種趨勢!




龍百曉生


是終身的使用權,並可以繼承,法律依據如下: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於居住建房,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屬於農用的建設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權歸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農民朋友擁有的是使用權。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只有在本村村民內部流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不得抵押。使用權不等於所有權,那麼,村裡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法律如何規定的?今天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就此問題解答。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從物權法規定之中,我們不難看出,宅基地作為使用權,而建造房屋為所有權,依據《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就包括公民的房屋。那麼,使用權與所有權、宅基地與房屋就此出現了衝突,宅基地與房屋是不可剝離的,依據繼承法房屋可以繼承,房屋與宅基地又不可剝離。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說明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並非以個人為單位享有使用權。那麼,說明同屬一戶,在法律上宅基地繼承是受法律保護的,是可以繼承的。那麼,屬於非本村村民農業戶口是否還擁有繼承使用權呢?

依據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嚴格規範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因此,個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其死亡時遺留下來作為遺產可以繼承的。房屋繼承後,宅基地作為使用權也一併繼承,並且已經農轉非的非本村村民一樣享受繼承權。假如房屋滅失掉,宅基地使用權隨著滅失,本村經濟組織有權收回宅基地。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農村人都知道,承包的土地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一般情況下的耕地是30年,前段時間有新政策規定又延包了30年。那麼大家可能也會有疑惑,那就是我們同為農村三地之一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多少年了?

在我們國家宅基地是分為兩種。一種就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一般使用的權限不超過70年,我們農村裡自建房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多久呢?在我們國家農村裡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因為農村集體身份獲得的,是可以世代使用,這樣一來也就可以永久使用了,但是前提你有農村集體成員的身份

1.如何會失去宅基地使用權

(1)失去宅基地一般就分為兩種情況,第一你不是農村集體成員身份,也就是說你已經遷戶口了,把農村戶口變成城市戶口了;第二是你已經不在農村居住了,如果這兩種情況同時存在的話,就會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權。


(2)另外,失去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民不代表就失去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只是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依然擁有房屋,但是房屋的翻新,改建等會受到限制,等房屋自然倒塌,你也就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2.如果一開始就沒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

還有一個大家關心的就是,農村自建的房子宅基地就沒有使用權的怎麼辦?

符合“一戶一宅”也符合村內規劃,但就是沒有審批下來證:補辦手續,正常確權!

其:《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發佈,對現在違章建房也有了新的規定,但是政策還未定下,大家可以先睹為快。做到心中有數,對於符合規劃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新的規定:責令退還違法佔用的土地,在違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置。


鮮果農阿軍


我是阿土伯,專注自建房設計和宅基地政策,我來回答問題。

我們國家土地產權類別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其中國有土地又分為國有出讓用地和國有劃撥用地。我們農村朋友的宅基地發放土地產權證時發的是集體土地產權證。發證時土地上只有國有出讓用地和少部分國有劃撥用地會載明土地使用年限,像宅基地發放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沒有載明使用年限的。

如下圖,國有出用土地有明確使用年限:

下面是體集土地使用證,就沒有限制土地使用年限:


所以宅基地是沒有限制使用年限的,在國家不徵收的前提下,是可以終身使用的。

我是阿土伯專注自建房設計,請關注我!


阿土伯自建房


農村宅基地不能說終生所有,只能說可以終身使用,只要你的戶口在農村,你就享有宅基地終身使用權。

有人說了,為什麼城市買房怎麼是七十年產權?要知道房子是商品,是可以投資炒買的。而農村宅基地是祖祖輩輩留下的遺產,但所有權也在國家手裡,想啥時候徵收就徵收,農民根本沒有阻攔的權力,也只能得到一點微薄的補償,沒有了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民可真正的是無產階級。

隨著社會的發展,將來農民的土地使用權也有可能被剝奪,就像現在農民工到處流浪打工一樣,讓農民最好在城裡安家落戶,土地被流轉或者政府賣給開發商,假如說土地賣一千萬塊一畝地,農民也許能得到十萬塊錢左右,地多了也許夠安家費,地少了繼續努力奮鬥。或者集中建房,行成城鎮化,多餘的土地政府收回。

珍惜宅基地吧農民朋友們,不一定那一天就會離開祖祖輩輩留下的土地,搬到新的地方。


火起來才是硬道理


對此問題,回答如下,謝謝:

一、宅基土地是集體組織所有,村民組織成員僅有建房的土地使用權;

二、宅基地的來源於祖傳遺傳房屋、自佔建房達一定年限、經申請由集體組織批給使用建房。

三、房屋建成後本組織成員無坍塌,無拆遷可終身使用;法定繼承人可繼承房屋;非本集體成員僅地隨房在,房失地須收回;

四、宅基地只可在本集體組織成員中流轉。


泰山木32140178


農村宅基地現在在有的地方是可以自由買賣和處置的,原先佔有的宅基地,在所有人去世之後,是可以留給後代“繼承”的,村集體也不會回收,這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終身所有。



白露無依


宅基地使用權期限規定是70年的。根據我國土對土地使用權、商品房使用期限超過法律規定年限的最新解釋,土地使用權超過規定年限的,可通過相關手續繼續申請享有該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年限到了,碰到國家需要收回的情況,國家會根據實際情況對收回的土地和房產進行適當補償的。這個政策對宅基地也是適用的。

希望能對你有用,若有其他關於土地問題的,可以在評論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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