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塞湖」明顯緩解IPO持續低速節奏

證監會4日公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138次和第139次會議審核結果,3家企業首發申請獲通過,1家企業首發申請被暫緩表決。

專家認為,“盈利質量”“股權清晰”等指標是發審委關注重心。2018年在審批上依然維持嚴格監管,但對擬上市企業盈利要求或明顯提升。IPO審核將繼續保持嚴審,發審委將繼續就企業實際盈利能力、關聯交易、股權等方面進行重點審查,嚴格把控IPO發行企業質量。後續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將繼續向優質企業傾斜,提升上市公司質量,進一步優化A股生態環境是大勢所趨。

“堰塞湖”壓力明顯緩和

截至9月4日,2018年以來,證監會共審核141企業首發申請(不包括取消審核企業家數),80家獲通過,佔比56.74%;51家未獲通過,否決率為36.17%。其中,8月共審核10家企業首發申請,通過率為60%,與今年整體過會率水平相比略有回升。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負責人田利輝表示,今年以來,IPO發審工作能保持定力,依法合規,從嚴審核,審慎規範,繼續“重質不重量”,根據一級市場申報情況而進行有序審核,這是我國發審工作制度化的體現。

新時代證券研究所所長孫金鉅認為,8月IPO審核繼續保持低流量上會和嚴格審查,僅上會IPO企業10家,過會率60%,與2018年至今整體過會率水平保持一致。受理端方面,8月至今僅預披露IPO企業4家,受理端流量已與審核端流量相匹配,新股發行將繼續保持低速節奏。

數據顯示,截至8月30日,中國證監會受理首發及發行存託憑證企業289家,其中已過會29家,未過會260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244家,中止審查企業16家。

分析人士認為,新股發行常態化使困擾市場多年的IPO“堰塞湖”現象得到有效緩解,符合條件的IPO企業從申請受理到完成上市,即審核週期由過去3年以上大幅縮短至1年以內。

“今年以來,IPO審核整體趨嚴,受理與審核數量均出現一定程度下行,撤回審查企業數量相比於2017年開始有了明顯上行。”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主要是由於IPO發行“堰塞湖”壓力在過去兩年已有明顯緩和,新增企業申報數量有所緩和。為保障一般投資人利益,杜絕上市後企業業績迅速變臉,2018年上市企業經營質量審查更為嚴格,也更為科學。

盈利能力仍是審核重點

前述投行人士表示,從今年過會情況看,持續且較強盈利能力是發審委關注重點內容。

這位投行人士認為,盈利能力較弱是被否企業核心問題。年初至今共有過50家企業被否,其中大部分企業在被否原因中提到業績下滑、毛利率等關鍵指標存在異常等問題。關聯交易、股權爭議等問題也是關鍵。未來,“盈利質量”“股權清晰”等指標是發審委關注重心。2018年在審批上依然維持嚴格監管,但對擬上市企業盈利要求或明顯提升。

具體來看,田利輝表示,發審委著重審核利潤率、應收賬款、原材料、銷售渠道、關聯交易、會計處理方法、內部控制、核心技術、股權問題、募投項目等多項指標,對細節更關注。

發審委全面審視企業質量、財務真實性、業務獨立性、合法合規性、內部控制力、股權合適性、募投合理度,從而深入分析企業可持續盈利能力,工作思路更細緻。

就被否原因看,孫金鉅認為,共有46家企業因業績下滑以及毛利率、應收賬款異常等原因未能順利過會,持續盈利能力和財務問題是發審委審核的核心關注點。發審委重點關注關聯交易及獨立性問題、股權問題、披露存在重大遺漏及其他違法違規事項等問題。

孫金鉅表示,在今年以來過會企業中,最近三年累計淨利潤超過1億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規模達5000萬元以上企業佔比超過98%,而2017年過會企業中,達到相應盈利規模的企業約佔85%,可見今年以來,發審委對企業的盈利能力關注度有所提升。

改革將繼續向優質企業傾斜

證監會日前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堅持新股發行常態化,逐步完善詢價制度,積極培育專業投資者,營造買賣雙方充分博弈的市場環境,推動市場逐步達到均衡狀態,最終實現市場化定價。

“改革股票發行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是大勢所趨。”孫金鉅認為,2017年底以來發審委嚴審IPO、首發過會率下降、IPO批文數量減少,以及受理端IPO企業預披露數量下降,都是新股發行改革道路上的必然現象,這將使優質企業IPO渠道更暢通,2018年以來企業完成IPO時間已縮短到400天左右,與2016年約700天的用時水平相比,優質企業IPO效率得到提升。2018年3月推出的創新企業境內上市辦法也是加速優質企業IPO的一個里程碑,後續新股發行也將繼續向優質企業傾斜,進一步優化A股生態環境。

“改革股票發行制度和支持新經濟企業融資是金融穩定和發展重要舉措。”田利輝認為,這一舉措落實需二級市場穩定發展,需公司治理規範化和國際化,需價值投資長期正回報,也需學者專家更多介入發審工作。

孫金鉅認為,IPO審核將繼續保持嚴審,發審委將繼續就企業實際盈利能力、關聯交易、股權等方面進行重點審查,嚴格把控IPO發行企業質量。前述券商投行人士也認為,未來一段時間,IPO審核仍將保持合理、嚴格的“質量管控”。

田利輝認為,IPO審核應保持定力,依法審慎,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防止股市“病從口入”,力爭繼續去蕪存菁,逐步推進到隨報隨審的階段,從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審工作要繼續加強監督約束。適度公開、市場監督和大數據分析有利於發審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

對於擬IPO企業來說,孫金鉅表示,IPO嚴審、新股發行放緩,企業應謹慎選擇投遞IPO申請,著重致力於發展自身業務能力、鞏固市場地位,提升盈利能力,嚴格按照證券法對IPO企業相關規定完善相應資質。

田利輝建議,擬IPO企業應苦練內功,形成核心競爭力,認真審視自身,合標再報。符合標準者,應抓住機會,積極申報,順勢而上。實際上,嚴格發審,去蕪存菁是好企業的機會。弱企業要在公司治理、經營效率、利潤增長性等方面勵精圖治,在切實符合上市標準,擁有自信的前提下,再行申報,爭取一次成功,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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