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逼的,誰願意疲勞駕駛啊!
卡車司機疲勞駕駛的原因主要有這些。
從“半夜上路”與“拼命趕路”可以看出卡車司機勞動過程的強度。除此之外,卡車司機幾乎全部超時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疲勞駕駛。
“疲勞駕駛”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身體長時間處於疲勞狀態駕駛。“疲勞駕車,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26 條第九款的規定。這裡的疲勞是指駕駛員每天駕車超過八小時,或者從事其他勞動體力消耗過大或睡眠不足,以致行車中睏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交通情況的。”
根據 2017 年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 20 分鐘。”
疲勞駕駛的危害很大,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在問及司機單次最長駕駛記錄時,很多卡車司機都回答在 20 個小時以上,還有的達到 3、40 個小時。
根據調查,卡車司機每天單次駕駛最長時間的均值、中位數、眾數都在 8 個小時左右,而極大值是 20 個小時,說明大部分卡車司機都會超過“日平均駕車超過 8 小時”、“連續駕車 4 小時以上不休息”的疲勞駕駛標準,呈現出疲勞駕駛的狀態。
為什麼卡車司機要超時工作、疲勞駕駛?
貨主要求的時間緊
貨主是否催貨,與貨物屬性有關。一般“綠通”、海鮮等具有保鮮期的貨物要求快運,否則會發生損壞。
運價低,利潤小,還貸壓力大
有的自僱司機在還貸期內選擇單幹、不僱傭司機,有的自僱司機即使過了還貸期因為運價低也依然不僱司機,一個人幹兩個人的活,只能超時工作。
運貨風險高,害怕路上丟油、丟貨
其中丟貨、貨物受損是最麻煩的,卡車司機只能一直跑,確保貨物安然無恙地準時到達。
裝卸工怠工、裝卸貨物不及時
很多地點限時、限段,必須趕在某個時間之前進入,如果裝卸貨不及時就會耽誤時間。例如卡車司機到了卸貨點要求 8 點卸貨,但是裝卸工要求加錢,卡車司機要麼給錢、要麼自己卸,有時能幹到裝卸工 2/3 的活,還得自己在旁邊點數。
睡眠環境差,休息不好
跑長途的卡車司機一般在車上睡覺,很少在服務區休息,因而大多睡眠不佳,處於非常疲憊的狀態。
疲勞駕駛的弊端很多,例如職業病、亞健康、交通事故等。疲勞狀態是一種量變的過程,不積累到一定程度不會發生重大問題,但是累積到一定程度會發生質變,就會發生交通事故: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會終結卡車司機的職業生涯,甚至造成重大損失。
因此,大多數卡車司機事實上都有防範“疲勞駕駛”的意識:也就是說,他們雖然由於種種原因不得不超時工作,但他們並不缺乏安全意識和風險意識,並且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把疲勞駕駛的損害降到最低。石家莊宋師傅僱傭的司機安全意識不好,可以睡覺的時候總是不睡覺,宋師傅就覺得這樣不好、有意識幫他調整。
淄博的吳師傅因為單班駕駛太過疲憊,有時候開著、開著就看不見了,他覺得非常害怕,因此無論還貸壓力多大,他都強迫自己只要困了就立刻休息:“你的貨值錢,我的命更值錢。不掙錢行,但是絕對不能有事兒。”
可見,卡車司機並不缺乏疲勞駕駛的風險防範意識,但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勞動過程的緊迫性,他們無法完全杜絕疲勞駕駛;同時他們關於疲勞和休息的標準也與國家安全標準相去甚遠,這也是造成許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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