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窮上市公司賠償案可能連累國信證券賠償

中國股市IPO、併購重組財務亂象頻發,既有上市公司的因素,也有中間機構尤其是券商薦而不保的因素,隨著虛假陳述民事索賠的完善,券商薦而不保可能會陷入被索賠的難堪。

*ST華澤今年1月31日晚間披露公佈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後,華商基金、招商基金、銀華基金、華富基金、大成基金、鵬華基金等多家公募基金分別下調該公司估值。這其中,華商基金與鵬華基金對*ST華澤的估價最為悲觀,估值下調至0.55元/股。若以此為參考,*ST華澤總市值將由停牌前的67.88億元縮水約95%,相當於該公司股票將遭遇61個跌停,成為中國股市新的跌停王。

*ST華澤股價已由12.5元/股暴跌至3.31元/股,嚴重損害市場投資者利益。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留在“坑”內的基金持股數為206.92萬股,不過,6.57萬中小股民還掙扎在“坑”內,無法出逃,若按照停牌前12.50元/股的收盤價計算,人均持股4224股的投資者有5.28萬元被套。目前股價跌倒3.31元而沒有下跌,是因為上市公司停牌了,不能交易了,如果公司經營本沒有好轉,跌停將繼續,至於會不會跌倒0.55元是另一碼事情,這就意味著人均損失將高達5萬元左右,可謂是損失慘重。

據每經新聞,證監會查明,截至2015年6月30日,*ST華澤實控人王濤家族控股的關聯企業佔用*ST華澤資金餘額約13.29億元。此外,*ST華澤還存在以無效票據掩蓋關聯方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問題。證監會認定將無效票據入賬,2013年年報、2014年年報和2015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在中國股市目前最成熟的民事賠償官司就是虛假成熟,只要證監會做出虛假陳述的處罰,投資者委託律師起訴,可以說百分之百的勝訴,但問題是*ST華澤太窮,恐怕賠不起,投資者即使勝訴也是贏了官司輸了錢。

2015年、2016年分別淨虧損1.55億元、4.04億元 ,2017年業績預告顯示,*ST華澤經營業績預計虧損3-4億元,淨利潤虧損14 -19億元,連續虧損,*ST華澤成為最窮的上市公司,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賬上資金只有140多萬元;母公司資產負債表下,貨幣資金更是隻有不到178元。更令人詫異的是,1月中旬,*ST華澤的官網被發現無法打開, 公司給出的回覆是:網址因欠費暫停。

難道投資者投資*ST華澤引發的損失只能是自認倒黴,打碎牙齒往肚子裡咽嗎?就沒有別的辦法。

中介機構和上市公司是一個繩子上的幾個螞蚱,是一個利益共同體,*ST華澤是窮的沒有錢賠償,可是國信證券作為券商,自然富裕得多,是有能力承擔賠償的,國信證券是不是連帶的賠償責任人呢?《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15年修訂)》的附加規定: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雖然國信證券不是IPO保薦人,但作為併購重組的保薦人,依然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證券法202條規定為證券的發行、上市或者證券交易活動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就其所應負責的內容弄虛作假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中新經緯,據國信證券公告披露,2018年5月21日,國信證券及從事相關業務的人員龍飛虎、王曉娟、張苗、曹仲原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出具的《華澤鈷鎳恢復上市保薦書》、《華澤鈷鎳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持續督導工作報告書》和《華澤鈷鎳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2014年度持續督導工作報告書》涉嫌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公司在核查上市公司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和應收票據、以及利用審計專業意見等方面未勤勉盡責。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對國信證券及相關人員罰沒金額2920萬元。證監會認定國信證券出具了華澤鈷鎳恢復上市保薦書,華澤鈷鎳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持續督導工作報告書其中包含了上市、發行股份的字樣,在筆者看來符合證券法202條有關規定。

因此投資者在民事索賠中可以考慮把國信證券作為第二被告,要求國信證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國信證券在*ST華澤中因為“未勤勉盡責”,不僅影響了財務顧問業務,還被處以2800萬元的罰沒款,可謂是損失慘重,如果還要連帶承擔賠償投資者投資損失,其經濟損失將進一步放大,可謂是吃了大虧。

券商薦而不保是中國股市的一個大問題,如果券商能夠吃一塹長一智,記住教訓,以後能在各個環節做到盡職調查,恪盡職守,為資本市場站好第一道崗,資本市場迎來美好明天,也算是亡羊補牢未為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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