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一男子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被判拘役三个月罚款1000元

首例!一男子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被判拘役三个月罚款1000元

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会有怎样严重的后果?近日,经上海市金山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山区首例哈罗单车盗窃案宣判:被告人周某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8年6月6日傍晚5时许,周某某扫码骑行一辆哈罗单车至其暂住地楼下,并用环形锁将该单车锁住。次日中午,他将该单车骑行至某工地内,趁无人之际,撬开车锁,拆除二维码,将单车占为己有。6月8日,周某某在骑行所盗车辆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盗单车价值人民币1942元。

在法庭上,21岁的周某某悔恨地低下了头:“平时去工地上班不方便,如果不把车子锁起来,很可能被别人骑走了,我也是鬼迷心窍,脑子一热就把自带锁给拆了,占为己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最终被告人周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事实上,全国范围内共享单车遭破坏、私占案例不在少数。随意损坏共享单车、独享便利,不仅损害市民和企业权益,也触碰法律底线。盗窃共享单车,情节较轻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情节较重者,甚至可能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首例!一男子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被判拘役三个月罚款1000元

共享单车二维码被破坏

哈罗单车通过后台云端数据系统监测分析、线下运维的排查,发现部分用户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等恶劣不文明行为。继5月29日,哈罗单车对第一批1028个哈罗单车账户实施冻结处理以来,截至6月15日,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哈罗单车已陆续在全国推进破坏、私占用户的账号封禁工作,其中辽宁地区已对1328名不文明用车用户实施了账号冻结、封禁处理。

如何更好规范文明用车、更好引导社会健康风气,哈罗单车内部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制定出分级处理原则。对于涉嫌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的用户,哈罗单车会首先通过短信、push推送等方式进行多次的提醒、警告,期间用户可随时与哈罗单车沟通、反馈真实情况。对于确认涉及并在提醒后情况有所改善的用户,哈罗单车将从轻处理;而依然没有改善行为的用户将受到上述30日封号、永久封号甚至刑事追责等不同程度的惩罚。

哈罗数据显示,在对相关用户发出提醒后,不文明用车现象明显改善,很多用户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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