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通過考試分實驗班和普通班是違規的嗎?該怎樣進行處理?

Laura197370325


2018年2月23日,教育部首次發佈了最新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到了“十項嚴禁”紀律, 其中第7條就明確表明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所以,義務教育階段,通過考試分實驗班和普通班是違規的。



按考試成績進行分班,一般會分為重點班、快班和慢班,這樣分班的目的是優等生集中管理,接受優質教育,以便提高升學率。把知識水平相對整齊的學生集中在一起,一是強化了學生的競爭意識,二是老師教學內容的針對性也更強了。但,把教師中教學水平相對較高的優勢兵力都集中在了重點班,對普通班的學生很不公平,也會使得學生心裡很不舒服,甚至產生自卑和抱怨心理,不利於所有學生的均衡發展。


其實我個人認為,在教學過程中,特別優秀的學生不是老師教出來的,有些孩子確實天賦過人,點到就過。那些自律能力特別強,理解力、接受力和學習能力都很強的學生,也不需要老師費心去教,他們的成績是自己學出來的,學習方法也是自己摸索出來的。而真正需要老師重點培養和指導的,是那些中等生和學困生。所以,把經驗更豐富、教學水平更高的優等教師集中起來去教優等生,也是不科學的。


春日蒼穹


剛剛翻了翻《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查到了其中一些相關內容:

其中《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

《義務教育法》第五十七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 班就詩的

(二)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

(三)違反本法規定開除學生的

(四)選用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

這裡邊明確提到了,學校不得以各種名義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而且,如果學校這樣做了,教育部門應該給予處分。

我剛剛又看了,民辦學校是如何規定的,裡邊是這樣說的:

第六十二條 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實施 義務教育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

這樣結果就明確了,不管是公辦教育還是民辦教育,是明令禁止設置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既然您提出來這個問題,應該是您在孩子的教育過程中遇到了相應的難題,應該是學校設置了實驗班、重點班等,讓您感受到了教育的不公平。

在這樣的情況下,個人建議您在取得相關證據材料後,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的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如果對方不受理,您可以向市政府12345的市長熱線反映。

【以上答案為個人之見,如有不到之處,請批評指正。此外,如果對您有幫助的話,請點個贊,點個關注哦。】


頭條那些事兒


按照現行的政策,義務教育階段,通過考試分實驗班和普通班,是違規行為。但是,這種違規行為,在初中校,是普遍的,是眾所周知的秘密,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其實很好理解,升學率保證不了,校長下課,老師聲譽受損,誰也不想這樣幹。

但是,法規是必須遵守的,所以,辦法總比困難多,學校領導班子分班時,總會大顯神通,施展障眼法,分出快慢班。

為何學校絞盡腦汁也要這樣分班,肯定對學校有好處,否則,誰也不會冒著被處理的風險去做這樣的事情。其實,很好理解,教學原則中有個因材施教原則,分快慢班也是一種因材施教。這是不需要爭論的。

有人說,分快慢班不屬於因材施教,我無法說服你,但事實上,就是因材施教,我只看事實。

於是有人搬出法律法規來佐證我的錯誤,只能說,你認識還處於淺薄的階段。中國歷史上很長的歷史階段,都是儒家思想佔據主導地位,是不是說儒家就是正確的呢?稍有點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如果法家站主導地位,我們今天的法治程度會高的多。

歷史沒有如果,現實也沒有如果。分快慢班會絕跡嗎?絕對不會。江蘇下了最嚴禁止分快慢班令,但是,事實會證明,分班一定不會改變,只是更加隱蔽而已。


教師妹子一枝花


教育部早有相關條文規定,禁止在學生義務教育階段進行分班。但實際情況是,還是會有很多地方進行分班教學。

學校分班教學的目的很簡單,集中最好的師資資源給成績優秀的學生,提高好的高中升學人數,從而達到培優的目的。

對於這種分班教學,初衷我認為是好的,因材施教。每個學生學習吸收能力是不同的,同一個知識點成績好的學生一點就通,而反應慢的學生則需要慢慢引導。把他們放在一起教學,明顯不合適。通過分班教學,可以根據學生情況授課,能夠一定程度上解決這個問題。



但現實情況是,分班以後,對於普通班的班級,班級老師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學生也沒有再想努力去上進,班級也會越來越差。

如果想做這種分班教學,就對老師的責任心要求很強,但操作起來實在有點困難。如果有這種條件,比如對老師的嚴格考核,如果沒有的話,不建議分班。

我是教數學的小何老師,歡迎留言交流,喜歡的點個關注吧!


快樂學數學


寧靜致遠老師你好!

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早在90年代末期就明文規定,不準通過考試把學生分成實驗班和普通班。但有的學校暗箱操作,未能完全禁止。今年春季教育部再次發文,十條禁令中的第七條再次強調。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舉辦的各類實驗班進行全面清理,任何都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在學校舉辦實驗班。確因教育教學改革需要舉的,要嚴格控制數量和規模。如果你提出的問題不屬教育教改所需範圍內,是違規的。2017年,我縣某中學被學生家長舉報甪小考統考分數直接分成快慢班。教育局領導非常重視。首先調取各中學小考人數及考生分數冊,掌握第一手資料。接著以開學檢查的名義調取了各班的學生花名冊,教育局分管中教的領導用分數冊和花名冊通過詳實計算後,有一個班生均分比其它班高,有分快慢班的嫌疑。局領導親自監督重新分班。並對校長記過處分。新教育法第二十二條也明確規定,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有教無類,″其實,分班從表面看有利於平時教學。因為學生的成績,心智在同一水平上。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不利於差生的心理發,容易形成自卑心理。不能體現教育公平,更不利於學生人性和個性的發展。應該禁止。(謝謝,不足之處望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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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確實違規,但處理的領導十有八九收了私立學校賄賂的人。

首先違反這條禁令的一定是初中,小學不會出現。為什麼?學校要這麼做。為了升學率。

這條命令一向私立學校不遵守。卻逼著公立學校遵守。

一旦不分快慢班,很多有需求的孩子,其實吃不飽。但升學考試卻要求難度超過教材。

私立學校可以自由分班,開除差學生。

但公立學校已經禁止開除差學生了,現在還禁止分班。不是私立學校的託。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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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使明文規定不允許也改變不了存在的事實。試想一下,一個班有學習好的、中等的還有稍差的三類學生,師資配置都是正常的,各科老師應按哪個水平的去教學?按學習好的水平教,稍差的學生聽不懂或者跟不上思路。按中等水平學生教也存在這種情況。按稍差學生水平教,好學生吃不飽,也可能都完不成正常的教學內容,這樣的結果就一定好嗎?再說了,學校本身也有差別,中考錄取不就是按分來的嘛,考低分就是進不去好學校的,既使進去了也是跟不上的,這再正常不過了。現在,我們這已經有很多學校明確的提出了分層次教學和差異化教學,實際上就是按學生不同層次的學習水平進行教學的,和以前的因材施教如出一轍,且效果明顯。分班的目的不是不重視學習稍差的學生,只是用更適合他們的教學方法和教課速度去教。有時規定往往顧及不到所有情況,那麼,下面就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結果往往超過預期,這樣有啥不好的嗎?


微風154663274



義務教育階段,通過考試分實驗班普通班屬於違規。不利於對全體學生的教育培養。

過去有些學校把九年級畢業班分成尖子生班(實驗班)和普通班,不乏失敗的教訓。分到尖子生班的學生是受益了,可分到普通班的大部分學生就沒那麼幸運了。大部分學生因此失去考入理想高中的信心和動力,導致普通班的學生不再努力學習,老師也不好管理,學校整體的學習風氣下降。



每年暑假開學之前,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年級分班的時候,尤其是畢業年級,有經驗的學校領導都非常慎重。為防止學生家長託人挑班,避免麻煩,也為了老師們的公平競爭,有利於今後開展工作,每個教學班的師資配備都要經過反覆掂量,每個學生都要根據期末的考試成績逐個反覆斟酌,儘可能做到分得公平合理,最後再由委派好的各班班主任抽籤決定。

所有這一切都是由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決定的。在這一階段裡,普及與提高,主要側重的是普及,在確保普及的基礎上有所提高。因此,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把學生分成實驗班和普通班是不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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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肯定是違規的。

國家教育部近幾年來先後多次下發文件,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也多次做出規定,嚴禁義務段中小學在校內分實驗班、重點班、普通班等。

通過考試形式,按照學生成績分重點與非重點等更是不允許的。

學校不管變換什麼明目,打著“分層分類”“因材施教”等旗號,這樣做都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是違背教育教學基本規律的,是違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也是有悖於素質教育要求的。

對種違規辦學行為的處理,主要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責令停止,通報批評,並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給予處罰。


楊永厚教授


是違規的。

不過違規又能如何.....

不是所有規定都有人會認真遵守執行的,特別是類似快慢班這種,基本只有最差的學校不會分,其他都會分。

因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水平和家長素質差異太大,不分班的結果只能是一個差生搞亂整個班級。

別說不可能,沒見過小學生上課時隨意出入教室的(還是一個不錯的私立學校),沒見過初中生連三年級英語水平都沒達到的,就別出來叫嚷什麼公平。

把水平差異極大的學生放在一個班級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歐美不分班是因為他們是走班制,自然沒有分班的必要,國內的情況和他們能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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