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送外賣出車禍,點外賣的那個人要不要負責任?

一、送外賣時自己滑倒

網絡平臺上接單送外賣的送餐員與平臺有兩種關係,一種是自己的設備,各家平臺餐點都接,然後自己送餐。這種情況送餐員與平臺公司之間是一種承攬關係,送餐員自負盈虧,責任自擔,摔傷的話沒法追究別人的責任。

如果是與平臺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比如那種用平臺統一提供的車輛,服裝,由平臺公司統一管理的人員。他們與平臺公司就是勞動關係,送餐就屬於履行工作職務,過程中摔傷屬於工傷,應當由社保基金和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二、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如果送餐員與各平臺之間是承攬關係的,那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由交警劃分事故責任,由肇事罪和送餐員按照責任劃分共同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如果送餐員與平臺公司之間是勞動關係的,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屬於工傷。這種情況不同於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要非本人主要責任才能認定工傷。這種情況只要受傷不管責任大小都是工傷。

先處理交通事故,同上,由交警劃分責任,然後雙方按照責任劃分承擔責任。肇事罪賠償之後,未賠償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和社保基金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總而言之,點外賣的人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這樣的暴雪天,大家還是對送餐員包容一些,讓他們不要著急趕時間送餐,遲到一點也別苛責。這個天氣出來掙錢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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