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馬儒」被判賠償20萬巨額違約金,險成「老賴」究竟爲何?

唐馬儒是誰?他是“首席鑑黃師”、“肯打雞CEO”還有“拔糞青年”。

“唐馬儒”被判賠償20萬鉅額違約金,險成“老賴”究竟為何?

作為一個可以令人捧腹大笑的角色,唐馬儒這個形象的塑造無疑是成功的。暴走漫畫設計的這個形象不但受到了觀眾的喜愛,對於演繹者李迪而言也讓他藉機實現了走向演藝生活的夢想。

“唐馬儒”被判賠償20萬鉅額違約金,險成“老賴”究竟為何?

但是好景不長,隨著暴走漫畫越做越大,李迪和暴走漫畫之間關於勞務合同的糾紛也越來越大,最終也導致了暴漫和李迪數次對質公堂。如今,就讓我們來細數一下“唐馬儒”和暴走漫畫之間的恩怨情仇。

2013年,李迪在畢業後收到了來自曾經戲劇社的學長,也是如今暴走漫畫董事之一的胡任斯的邀請去參加他手頭上一個胖胖的傻乎乎的角色的扮演。於是,在2013年三月底,一個叫做“唐馬儒”的色色的大胖子在《暴走大事件》誕生了。

《暴走大事件》紅了之後,李迪與暴走大事件簽了一份很模糊的勞務合同,而這份合同給後來李迪與暴走大事件決裂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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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李迪只是兼職在暴走大事件出演,本職在一家廣告公司工作,所以無法應對暴走大事件越來越大的拍攝工作量。

因為愛好和工作的衝突李迪決心將愛好轉變成自己正式的工作,而暴漫卻遲遲無法給李迪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各部門之間不停的踢皮球。

“我原本希望在這件事情上得到暴走漫畫的支持,雖然我是靠著唐馬儒這個角色開始走紅的,我也願意配合他們的安排,但是事情已經演變到拍攝和其他工作嚴重影響到了我的日常生活的程度,我期望著為夢想一起努力的夥伴能夠正視我的請求,沒想到事情的發展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

在一名叫做王總的人就任了暴漫的COO後,要求所有在暴漫拍攝的人員都要簽訂一份經濟合同,但是這份賣身契的內容裡面要求李迪必須聽從暴走漫畫的一切安排,從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從暴走漫畫的指揮,更形同一張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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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王總更向李迪承諾之前為暴走漫畫做的其他工作現在都可以和他結算回報,而這一切的承諾全都無法兌現。

最終,因為既不想成為暴走漫畫的奴隸,自己應得的回報也沒有下文,在連發了律師函催款之後暴走漫畫也不為所動後。為了保護自己,李迪向暴走漫畫發出了律師函以暴走漫畫無法結款首先違約而由,提出瞭解除合同的聲明。

但這之後卻是暴走漫畫起訴李迪違約,要求其賠付違約金200萬以及繼續回到公司履行合同上的內容。為了償還年輕時犯下的錯誤簽下的霸王條款,李迪只能認栽。最終法院判決李迪賠償暴走漫畫20w,以及解除了雙方的僱傭關係。

更令人氣憤的是,暴走漫畫絲毫不顧李迪之前是其員工的舊情,沒有給李迪一絲推遲賠償的機會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若不是李迪因為對法律的敬畏全部交付了,等待他的將是社會信用失信,成為一個“老賴”。

“唐馬儒”被判賠償20萬鉅額違約金,險成“老賴”究竟為何?

2018年8 月1日,從法院再次和暴走漫畫對致公堂結束回家的李迪在b站寫下了“我不是唐馬儒”的專欄文。

就像它文章中說的那樣:“回到家裡已經疲憊萬分,但又太多想要去表達,憋了這麼多年,我累了,我想做點我喜歡的事情,我多麼想這場官司是我與暴漫的最後一場,心裡很混亂,寫出的以上文字。”

曾經他是唐馬儒,但之後再也不會是唐馬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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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這之後許多人都以為這件事已經以李迪千金買教訓黯然收場之時,暴走漫畫的CEO任劍卻出面回答了x乎上的熱門問題《如何評價“唐馬儒”李迪因無法償還暴走漫畫“賣身契”違約金而被起訴一事》。

在回答裡任劍極力洗白暴漫的一些行徑,壓榨員工也成了為了員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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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裡行間的語氣像是在說:

我們是創業公司,我們創業不容易。

我們很窮,我們發不起工資,但我壓榨你是為了你好。

如果以後有了錢我一定分給你們,但我就是不想給你我的起始乾股。

雖然我不給你錢但你也要體諒我,全心全意為我打工,畢竟你是我養的一頭隨時可以續簽的“豬”。

多麼可笑又蒼白無力的解釋,這些強行洗白的言辭很快在x乎上被網友們逐一反駁。

“唐馬儒”被判賠償20萬鉅額違約金,險成“老賴”究竟為何?

屠龍者終將為龍,曾經對這個不公的社會發起一次次反抗的暴漫,終究成為了自己最厭惡的那部分“惡龍”。

暴漫已死,有事燒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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