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伐林木,耒陽五名「光頭強」被依法嚴懲

濫伐林木,耒陽五名“光頭強”被依法嚴懲

近日,李某湖等人濫伐林木案已由市人民法院依法審判,被告人李某湖等五人以盜伐林木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二年、一年、拘役三個月,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二千元、二千元、一千元、一千元,五名濫伐林木的“光頭強”受到法律嚴厲制裁。

濫伐林木,耒陽五名“光頭強”被依法嚴懲

2017年7月17日,市森林公安民警得到重要線索:餘慶街道辦事處太陽昇村有人濫伐林木,林業局領導高度重視,並安排民警前往現場調查。通過一系列線索追蹤,辦案民警最終鎖定了破壞森林資源團伙主要成員,一起重大濫伐林木案始未漸漸浮出水面。

經過縝密偵查,森林公安局成功破獲該起濫伐森林團伙案,並將五名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經查:2017年6月至7月間,我市鍾某枝、李某湖、李某成、梁某寒、鍾某芽五人先後三次在沒有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情況下將餘慶街道辦事處同仁村、太陽昇村山上國外松樹鋸伐。其中李某湖參與濫伐林木三次,蓄積83.62立方米;李某成參與濫伐林木三次,蓄積83.62立方米;梁某寒參與濫伐林木三次,蓄積83.62立方米,鍾某枝參與濫伐林木一次,蓄積47.2立方米,鍾某芽參與濫伐林木一次,蓄積47.2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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