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不帶編碼簡稱的發票到底能不能要?”這個問題,已經讓財務小姐姐們好幾天寢食難安了。
故事還是要從稅總2017第45號公告說起,創客菌也寫過文章,戳這裡再回味一下:@各位財務小姐姐!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不能入賬了!稅總再出新規定,這是全方面封殺虛開的節奏啊!
是的,按照官方規定,自2018年1月1日之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要顯示並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選不對編碼或編碼簡稱和商品對不上,這些不合規發票不僅對方不收,而且無違《發票管理辦法》。
好了,問題來了,政策出臺這麼久,各位財務小姐姐,您收到過帶編碼簡稱的發票嗎?
反正創客菌這幾天要開發票的時候都特別注意了,還沒收到帶編碼簡稱的。
哈哈,最好笑的是,國稅局自己的系統都沒有升級,大部分代開的發票都沒有編碼簡稱!!!
對此,某市國稅有一個內部口徑,拿出來跟各位瞅瞅:
也就是說:
1、稅局自己代開的發票,沒有編碼簡稱的,有效!
2、系統是該升級,升級後是該有編碼簡稱。但,系統升級推廣有一定的過程,在這個期間收到不包含簡稱的發票,仍然有效。
注意了,這這是“某市國稅”的內部規定,至於全國這麼多城市,這麼多稅局,要求可不都一樣哦!
也有這種不分青紅皂白要“強硬執行”的!那就請嚴格遵照!
你要問創客菌有什麼好建議嗎?創客菌先貼一下江蘇寶應國稅的一則通知:
自1月1日起,見過稅局明確規定“可以收無編碼發票”的;也見過明確規定“無編碼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抵扣憑證”的,該怎麼辦呢?
創客菌建議:
作為開票方,應當及時升級自己的開票系統:
航天信息系統為稅控開票軟件(金稅盤版)V2.0.17_ZS_20171128版本
百旺金賦系統為稅控開票軟件(稅控盤版)V2.0.17_ZS_20171214版本
作為受票方,最好讓對方在開票前發一個截圖,如果還沒有顯示編碼簡稱,要提醒對方及時升級,無法升級的也可以延遲到升級以後再取得發票。
對於已經開出的沒有顯示編碼簡稱的發票,如果確屬當地尚未升級到位的,這張發票是否有效?以當地稅務機關口徑為準!
總而言之一句話:以各地主管稅局當下口徑為準!(說不定明天換個人上班就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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