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縣民政局關於免除城鄉羣衆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減輕城鄉群眾喪葬負擔,促進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按照民政部《關於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211號)和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實施惠民殯葬免除城鄉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瀘市府辦函[2018]1號)文件精神,擬從

2018年8月1日起在全縣範圍內實施惠民殯葬,免除城鄉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

古蔺县民政局关于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告

一、實施對象

在古藺縣行政區域內死亡並在古藺縣殯儀館火化的下列人員,免除城鄉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

(一)具有古藺縣戶籍的城鄉居民;

(二)非古藺縣戶籍的在藺中、小學校學生;

(三)駐藺部隊現役軍人;

(四)在古藺縣居住並取得《古藺縣居住證》的人員;

(五)因自然災害死亡的非古藺縣戶籍人員;

(六)公安機關確認的無主遺體。

二、免除項目

(一)普通殯儀車遺體接運費(縣域範圍內),352元/具次;

(二)2天以內(含2天)遺體停放冷藏(凍)櫃費,240元/2天;

(三)環保平板爐遺體火化費(含火化證工本費),710元/具;

(四)1年內(含一年)骨灰寄存費,20元/月。

以上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按殯儀館提供的實際發生項目免除。喪屬選擇上述項目中更高檔次服務的,更高檔次服務費與上述項目服務費差價由喪屬自行承擔;喪屬選擇上述項目以外的服務項目或聘請非殯儀館提供服務的,費用由喪屬自行承擔。

古蔺县民政局关于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告

三、其他事項

(一)、價格執行標準

按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見古物價[2013]69號文件)。

(二)、資金保障

免除的城鄉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所需資金納入縣財政預算。喪屬在治喪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免除項目費用由殯儀館直接免除,縣財政按季度與殯儀館進行結算。

古藺縣民政局

2018年7月31日

來源/古藺縣民政局

初審:劉增明

終審: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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