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高俊芳会有什么结果?

小牛得得


2018年7月15日国家食药局爆出长春长生涉嫌造假疫苗以来,高俊芳已定被公安机关控制起来。



涉嫌25万只假疫苗流向全国21个省,主要靠行贿销售,100元假疫苗,92元暴利。

国家食药局已定对长生罚款344万元,责令停产。

证监会也已定约谈长生。

根据中国刑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最高可以判死刑。并处罚没财产。



长生事件首先要对假疫苗召回销毁,其次对患者造成伤害要医治并赔偿。如果影响恶劣,伤害极大,数量巨大,法律都会重判当事人。

万幸是目前长生事件没有爆出伤害者出现什么症状,也没有致死,所以高俊芳可能会判刑和巨额罚款。


石轩木屋7


这次爆炸的长生生物疫苗问题,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假冒伪劣横行无忌,真货被怼的苟延残喘,金融界叫做“劣币驱逐良币”。高俊芳只是撞到枪口上了。


昨日京东掌门人发在微头条的一篇檄文,不到一天,阅读二亿,如此全国关注一件事情,史无前例。说明三点:①戳到国人的痛点;②国人对造假害人忍无可忍;③只是个引爆点,势必连续爆炸其他行业的造假害人事件。

疫苗造假,贻害无穷,对象是孩子。可是,还有很多横行的假冒伪劣产品,祸害的不仅仅是孩子,而是大人,男人和女人。随便列举几个:

酒精酒,三精一水兑制而成的白酒,一块多的成本卖到十几、几十、几百。占领90%以上市场份额。

啤酒,再没有大麦芽和啤酒花,劣质淀粉加糖精,做出的啤酒不如汽水好喝。这行业超过白酒。

酱油和醋,不再是豆子晒制,一样的化学品兑制出来。

食用油,转基因、新工艺,生产出的大豆油仅仅是“油”,没了任何营养成分,唯一是便宜,浸泡法生产出来的豆油成本更低。

这些现象,哪一个都比长生生物更坏。当然可以归结为社会发展的必然性,但也要充分认识到,已经到了必须痛下决心的时候,这次爆发在疫苗就是证明。


化外闲人


高俊芳的罪行,可以说十恶不赦。

一、疫苗作假,危害儿童健康,杀无赦。

二、诈骗国有资产成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杀无赦。

三、大肆行贿,摧毁国家机器,蹂躏人性良知,杀无赦。

四、追求高额利润,导引行业恶劣风气,成为行业“黑老大”,杀无赦。

如果依民意判决,高某芳就是碎尸万段的刑罚。

国有国法,相信高某芳及相关人等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死刑恐在所难逃。


远景之窗


其实,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发展到今天这样,高俊芳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疫苗问题,还有当年从长春高新将股权以低价拿到手的问题。

事实上,2003年高俊芳从长春高新将1000多股的长生生物股权以4100多万元的转让价转入个人名下,折合成每股也就2.4元。而此时的长生生物,不仅已经获得了疫苗市场的半边江山,利润也达到2600多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正常评估,怎么说也不可能转让价格这么低。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明显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都能被她轻松化解、轻松解决,也就让她的胆量越来越大,以为所有问题都能依照自己的能量瞒天过海。因此,也就不把疫苗造假问题当回事,以为有能耐能够战胜一切,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在她看来,可能就算被发现,也能够化解。

正是因为有了胆比天大的心理,才会让造假问题成为企业赚取昧心钱的手段。只是,她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她“失手”了,她无法再象股权转让那样瞒天过海了。为数不少客气地讲,如果没有股权转让给她壮了胆,或许,她就会收敛得多,把法律看得重一点。

这也意味着,对高俊芳的问题,不仅疫苗问题要严查,股权转让问题也要严查。也只有将两个问题放到一起,才有可能真正将高俊芳的问题查清楚,才能让她真正知道法律是有牙齿的。有牙齿的法律,是不会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的。

而要调查股权转让问题,相关的企业、部门、审批机构、监管机构、评估机构等,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又为什么会同意以如此低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个人,可能也要一并调查处理。如此一来,案件也就会应得更复杂,而高俊芳的问题也会变得更严重。譬如股权转让过程中有没有行贿,有没有动用上市公司的钱去购买股权,有没有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都会冒出来。所以,等待高俊芳的,决不只是疫苗一个问题的处理,还有股权转让,以及有没有行贿等方面的问题。将这些问题一起加起来,到底会有这样的结果,可能就不是很好看了。

我们也希望吉林省有关方面不要就事论事,只对疫苗展开调查,还要对股权转让问题进行调查。否则,不足以平民愤、泄民怨。前因后果都是明摆着的,也是密切相关的。


谭浩俊


一个字:凉!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疫苗厂老板,犯下这样的罪过,岂有不凉之理?

涉事的长春长生还在建设新的狂犬疫苗车间,难道是知道自己头上的大哥足以挡住这次的风雨?

高俊芳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疫苗有问题,出世7个月之后才真正走进大众的视野,而且是一下子就把这池子水给搅混了,可知道这7个月你干了什么?是采取措施补救?还是继续找你的关系,把事情压下去?

不凉不足以平民愤!

南京大屠杀,30万,我们记了几十年!

长生,如果是疫苗有问题,25万祖国未来的希望,毁于一旦!

别说我在夸大其词!如果这次处罚过轻,或者她生出了报复社会的心理,你知道她下一次250万疫苗会杀多少人!

不光高俊芳!疫苗产业链集体严查!绝不姑息!方能解心头只恨!


波波嘚车


长春长生的负责人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的可能性都存在。



1.我分析如果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问题疫苗害死人了,那么性质就变了。很可能长春长生公司的董事长或质检部门的负责人要被判处“死刑”。如果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问题疫苗没有害死人,那么长春长生公司的董事长或质检部门的负责人要被判处“死缓或终身监禁”。



2.如果长春长生公司的产品在检验的过程中有造假行为,那么这家公司很可能被“先停产、再破产、后托管、最后被其他公司收购”。由于这次事件已经严重威胁了接种疫苗民众的身体健康,所以国家一定会对长春长生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严惩。不过长春长生公司的这次事件可以让有关企业和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在各行各业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我国食品药品的安全质量,保证中国人民身体健康。


杜达特洛夫斯基


等待她的只有一死谢罪,不杀不能威慑以后的造假者,不能阻止社会的恐慌情绪漫延,严重的危害社会稳定,较轻处罚,百姓决不会接受,如此做人的良知与社会道德底线。

镇痛会迅速波及整个医药产业,会伤害到整个医药在百姓心中诚信度,这比三鹿毒奶粉事件更加具有杀伤力,让百姓彻底对医药体系监管失去信心。

杀一禁百,挽回社会道德底线,守规矩的底线。

长生生物,人为多次造假,对社会危害之严重。

多次违法就是完全不顾百姓死活,如此利欲熏心,如此胆大妄为,不杀不足以平息社会公愤,不杀不足以让社会人人自危心里稳定。




随雨飘渺


刚刚,高俊芳被公安机关涉嫌造假羁押,希望这不是在全国人民声讨的压力下,而是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

高俊芳生产伪劣疫苗,长达十年时间,这期间会涉及注射假疫苗的患儿,被狗咬过的狂犬病人,因误注射而导致死亡或严重后遗症。有必要在流入的省市摸排调查,要像赔偿矿难死亡的标准,从经济上严加惩罚。这是不是过失杀人罪?也要以刑事犯罪立案,行贿罪,过失杀人罪,死有余辜。

我们现在己经无法探究食品来源和真相,造假者肆无忌惮的用激素,用催化剂,用色素,理直气壮的说:大家都在用,不用是傻瓜。

所以,高俊芳既然是引爆口,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同情心,该杀的必须杀,杀一儆百。

我们期待正义的判决。


秋平171152879


这种人造假疫苗,毒害祖国的花朵,这种后果的危害是无法估计的。

这种行为,决不是见利忘形那么简单,也不是罚点款,关两年的小事,而是杜绝未来仿效者,给人民给社会一个满意的安全感,作的一次斩首行动,必须严查严惩,实用一种新罪,“害国罪”。最轻判无期,或者送她一颗子弹,来给她的效仿者敲下警钟。


穷光旦


首先,我认为,必须拨乱反正,当执重典! 死刑,立即执行!

其次,看看大家对此事的看法:

1 你错了,并不是说死人了性质才变了,疫苗只要无效就是毒害生命,因为他是疫苗!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问题疫苗本身就是害人疫苗,已经有多少万支打进了儿童体内。特别是狂犬疫苗的使用结果更是造成九死一生。所以根本不存在没害死人的一面。

2 2003年高俊芳从长春高新将1000多股的长生生物股权以4100多万元的转让价转入个人名下,折合成每股也就2.4元;我一脸懵逼。

3 做人不管你事业有多成功,钱有多少,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坏良心的事千万别干,从因果关系来看,定为得到报应的;

4 如果只是最近两批才出现问题,一定要巨额罚款及赔偿,要发挥警示作用,让其他企业不敢乱来。如果是一直以来都有问题,那就拉去枪毙吧。

5 不明白,药品利润这么高,有必要做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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