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出台「13條新政」 「撬動」園區大發展

烟台出台“13条新政” “撬动”园区大发展

新聞發佈會現場

膠東在線7月27日訊(記者 馮海玉)27日,記者從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煙臺各類園區已成為全市開放發展的主力軍、創新發展的主陣地,各項經濟指標占全年比重均超過50%。為更好地推動園區適應新形勢,更好地發揮省級以上園區的示範引領作用,煙臺於25日印發了《關於加快省級以上園區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出“13條新政”,“撬動”園區大發展。

《意見》直擊園區發展痛點鎖定“小目標”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對標全省、全國最先進的理念和做法,在管理體制、人事制度、分配製度、行政審批制度等領域,進行全方位改革創新,力爭將省級以上園區打造成深化改革開放的先行區、新舊動能轉換的引領區和先進製造業的聚集區。”煙臺市商務局新聞發言人說。

圍繞全市園區發展目標,煙臺市商務局發言人表示,“立足現有發展基礎,綜合考慮未來趨勢,力爭到2022年,各類園區主要經濟指標占全市比重比2017年普遍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

鎖定了“小目標”,煙臺開發區、煙臺高新區、煙臺報稅港區、招遠開發區等4個國家級園區要有國家級園區的擔當,繼續在全市發揮示範領跑作用。其中,煙臺開發區,要堅持煙臺市現代化經濟中心的戰略定位,力爭綜合發展水平進入全國國家級開發區前6位。各省級開發區要在區域發展中樹立標杆、充當表率,成為區域高質量發展的龍頭。

聚焦“一次辦好”深化“放管服”改革

在管理體制方面,園區內設機構在定額範圍內由各園區自行設定,不必與省、市部門上下對口設立。在煙臺開發區、煙臺高新區組建行政審批服務局,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形成“一門受理、一次辦好”的行政運行機制。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標準地”模式。推行區域綜合審批,項目從土地招拍掛到開工建設,採用“一塊標準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諾”。企業拿地後通過“一窗受理”即可開工。改革路徑是以綜合指標試標準、先行出地試市場、一窗服務試審批、全程跟蹤試監管。

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方面,深入實施通關一體化改革,全面推行“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一站式作業”,提升海關特殊監管水平。

探索“全員聘任”制度激活園區發展動能

《意見》指出,對幹部管理體制進行突破性改革,探索檔案封存、全員聘任,實行幹部編內任職與崗位聘職相分離、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與合同聘用管理相分離的“雙軌運行”。在分配機制方面,打破平均主義。建立按崗定薪的績效薪酬制度,按照不同崗位確定崗位工資,設定與工作任務目標相對應的績效工資,拉開分配檔次,使高薪酬向關鍵崗位、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增強激勵作用。

《意見》明確,設立中韓(煙臺)產業園管委會,與煙臺開發區管委會合署辦公。煙臺市政府在商務局設立中韓(煙臺)產業園推進辦公室,負責與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的溝通協調、政策爭取、統計彙總等工作。

多重獎勵政策扶持園區發展

在財稅體制方面,《意見》明確各園區財政實行獨立核算,單獨編制預算。同時,加大對園區的直接支持,對各類園區提檔升級、趕超進位實行“一事一議”體制獎勵政策。煙臺市級及以上各類財政專項資金,重點向園區內的產業和項目傾斜。

在投融資渠道方面,《意見》明確要堅持市場化的融資導向,支持各園區成立國有控股的投資開發公司,整合園區各類資產,增強投融資功能。有條件的園區可設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市級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市場化運作方式,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園區企業和項目。

《意見》提出建立土地使用獎勵機制,對發展快、項目質量高、土地利用率高的園區,給予土地指標獎勵。

在園區承載能力方面,意見支持具備條件的園區按程序申請整合、擴區或調整區位。鼓勵園區通過整合託管、合作共建、“飛地”等方式,拓展發展空間。

《意見》還提出加強對園區考核,對連續2年在全市排名前2位,且全省位次前移幅度較大的,給予表彰獎勵。對連續2年在全市排名後2位的,予以通報批評,除約談其所在區市主要負責人外,對園區領導班子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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