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遷人,對拆遷行爲的合法性審查,有哪些?

被拆遷人,對拆遷行為的合法性審查,有哪些?

一、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享有的權利,包括:

(一)獲取公平補償的權利;

(二)對房屋價值的評估、複核、鑑定的權利;

(三)要求聽證的權利;徵收補償方案的參與權;

(四)司法救濟的權利等。

二、被拆遷人,對拆遷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包括:

(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或土地徵收部門),對房屋拆遷範圍、拆遷期限、補償方案,是否說明?

(二)房屋拆遷: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頒發《拆遷許可證》?

(三)拆遷的目的,是什麼?

房屋拆遷,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城市規劃、舊城區改造的需要。

(四)拆遷或徵地,是否是政府行為?

不管是城市房屋徵收,還是土地徵收,其均應是政府行為,而不是開發商的行為。所以,由開發商進行的徵地或作為拆遷人,均是違法的。

(採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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