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宋朝的官員制度,包拯到底是個什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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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文官制度可以說是相當複雜的一個制度。大體上來說分為爵、官、職和差遣。爵是爵位,宋朝一般來說只要當過首相的人都會有公爵的爵位。如寇準萊國公,范仲淹楚國公,王安石荊國公,司馬光溫國公等等。官是一個官員的工資發放標準,如王安石罷相後的官仍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可是他已經沒有了宰相的權力,也就是拿宰相的工資而已。



(這是歷史上真正的包拯像,並不是一身黑炭色。)

職主要是昭文館,史館,集賢院三館的館職和密閣的官職,如大學士,學士,待制等等,這些官職也不掌握實際權力,但地位卻非常高,是文官的榮譽體現。如包拯龍圖閣直學士。

宋朝官員的實際權力其實是看差遣的。差遣名稱中常帶有判、知、權、直、試、管勾、提舉、提點、籤書、監等字。如包拯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包拯的龍圖閣直學士不過是個五品官,而開封府尹一般是從一品或者二品官。包拯的官階不夠,但卻能權知開封府事,也就是五品官幹二品官的事。



當然,包拯後來的官做到了三司使和樞密副使,這就是人們後來為什麼管包拯叫包相爺的原因。三司使是北宋單獨分出來管理財政事務的最高官員,與宰相同級,因此三司使又被稱為計相。但品級卻比參知政事略低。



因此,包拯當過三司使之後才升去當樞密副使,原因就在於樞密院相當於今天的中央軍委,與宰相併稱為東西相。因此,包拯最終是做到了中央軍委副主席這樣的官職。


傅斯鴻


評書和戲劇中把包公給誇大了,無論從故事情節,還是職務權力上。

常說包大人是開封府尹,還稱呼包相爺。似乎有些矛盾,一個宰相怎麼兼任京城衙門負責人呢?但實際上,包公是當不了開封府尹,這個特殊職務一般空缺或僅由太子或親王兼任,而負責日常工作的叫“知開封府事”,並無級別,包拯就是這個頭銜。



宋代官制很複雜,元豐改制之前更亂。“官”只是個品秩工資等級標誌,並沒有責任和職權,具體任務要明確“差遣”。此外還有“職”,一般指昭文館、史館、集賢院和秘閣中的清要頭銜,如大學士、學士、待制等。


按宋史記載,包拯履歷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職銜:

①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

②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

③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④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⑤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⑥遷給事中,為三司使

⑦拜樞密副使。遷禮部侍郎

⑧贈禮部尚書


上述之中,“除”是授予,“權”是臨時,“知”是負責,“遷”是調動,一般為晉升,“拜”也是授予,“贈”是榮譽虛銜。

從實權上,三司使負責財政,轄鹽鐵﹑戶部﹑度支三部門,俗稱“計相”,是實權單位。而樞密院負責軍事,與中書省並稱“二府”,副使可相當於參知政事,即副相。但這兩個職務當時也是差遣,有品級的是樞密直學士,為正三品。去時候贈禮部尚書為從二品。

不要認為這些官小,宋代親王也就是一品。


幾葦渡


包拯以廉潔著稱,他執法嚴峻,不畏權貴,是個著名的清官。他曾擔任過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那裡盛產端硯,以前在這裡擔任知府的都是拿著這裡的硯臺,贈送給當朝權貴來拉關係,而包拯任滿一年,沒把一方端硯拿回家。

包拯擔任過的三個重要職務是,一是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權知開封府,就是首都開封市代市長,是正四品官員;他的加官是龍圖閣直學士,則是從三品。後來升任是右司郎中,是第三副部長,是從三品。也就是說,他比一般的開封市市長要高一個級別。

二是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包拯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

右諫議大夫是右諫院的首長,是個四品職務;但包拯還權任御史中丞,就是暫代御史中丞職務,仍是從三品,但管轄範圍大了。宋代監察機關叫設御史臺,御史臺設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名義上是御史臺的最高長官,但宋初不設正員,只作為加官,授予其他官員。元豐改官制後,更是一併除去。因而御史中丞實際上是御史臺的真正長官,稱為臺長。御史中丞是國家最高監察機構的負責人,相當於現在的中央紀委書記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三是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數日後,拜樞密副使。

給事中這個職務雖然不太起眼,但負責管理審讀給皇帝的奏摺、對政令是否有誤查漏補缺、管理皇帝批示的奏章等,天天能跟皇帝見面。後面那個三司使是個重要的角色,是最高財政長官,也就是財政部長。宋初沿舊制,三司總理財政,成為僅次於中書﹑樞密院的重要機構,號稱“計省”,三司的長官三司使被稱為“計相”,地位略低於參知政事,也就是職位僅次於副總理。

大家常說的“包龍圖”,是因為包拯曾被任命過龍圖閣學士。這個龍圖閣學士不是個實職,而是個名譽稱號,在宋朝是一種“加官”、“貼職”,一種虛銜,名義上是皇帝的出入侍從,給皇帝當顧問。

後來包拯官拜樞密副使,是他擔任過的最高職務,也就是中央軍委副主席,與副總理平級,是三品官員。


迷樓


“開封有個包青天 ,鐵面無私辨忠奸。”這句詞誰能不唱出來島主是真服了你。

包拯其人,是一個在民間傳說中被神話的人物。一部《三俠五義》,一部《包公案》,將包拯鐵面無私,斷案如神,為民除害的青天大老爺形象刻畫得淋漓盡致。加上現如今各類影視劇的渲染,包拯已到達了家喻戶曉的地步,可以說是國民名偵探。

我們今天就先聊聊傳說中的包拯,包拯的形象是非常臉譜化了,深入人心,

黑得跟鍋底似的臉,外加額頭上一個月牙形的標記。其實這些造型的來由都是有原因的。

傳聞包拯是象徵著聰明才智的文曲星轉世,歷史上轉世的文曲星,比較出名的如亙古忠臣比干,一片丹心文天祥,都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怎麼偏偏到包拯這就成了個黑炭頭呢?

話說北宋年間天災人禍不斷,百姓民不聊生,玉皇大帝特派赤腳大仙下凡做皇帝,這個赤腳大仙就是宋仁宗了。赤腳大仙開始還不樂意,在天上過慣了養尊處優的日子,不想去那人間煉獄吃苦。玉皇大帝就專門給他安排了文曲星與武曲星下凡輔佐他。

這邊赤腳大仙已經投胎轉世成了宋仁宗,那邊文曲星和武曲星還沒動靜。主要是這個天宮的出入境手續挺複雜,還要去找南鬥星君辦個簽證,領個臉譜才能下凡。

這南鬥星君也是個不緊不慢的主,正和北斗星君下著棋,沒工夫搭理文武曲星。文曲星是個急性子,等得不耐煩,自顧自拿了臉譜就下凡了,投胎成為了包拯。結果他是正好拿錯了武士臉譜,生來一張凶神惡煞的黑臉。

另一邊武曲星只好拿了文士臉譜,下凡成了日後的北宋名將狄青,雖有一身武藝,卻生得白淨清秀,看上去十分柔弱。狄青為了在戰爭上兇惡一點,只好“臨敵被髮、帶銅面具,出入賊中,皆披靡莫敢當。”成了蘭陵王之後又一面具戰神。

包拯的故事還沒完,剛一出生他就因為長得太黑被父母拋棄,皮膚黑小夥伴們記得感謝父母當年不棄之恩。是好心的大嫂悄悄收留了他,並撫養他長大。稍大一點的包拯被陰險多疑的二嫂所嫉恨,遭她陷害掉入了一口井裡,額頭也摔破了,得救之後包拯傷口癒合,但留下了一個月牙形的疤痕。包拯這一副“日能斷陽,夜能斷陰”經典造型就全部完成了。


真實歷史上的包拯,是完全沒有小說演義裡那麼悲慘的。他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美滿的,少有孝行,聞於鄉里。以至於在他二十八歲那年中進士,朝廷授他官職,他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選擇辭官不去。

後來雙親去世,包拯悲痛欲絕,在墓旁搭了個小屋子為父母守喪。守喪期滿後包拯久久不願離去,還是鄉親們不忍這枚寶玉就此被埋沒,多次前來勸慰他,包拯才振作精神,踏上仕途。

至於包拯的真實形象,看畫像裡面也是白麵長鬚,翩翩君子模樣。不是黑臉,額頭上更沒有月牙。至於包拯怎麼就成了民間傳說裡的“包黑炭”,估計和他的個人性格有關。

包拯這個比較嚴肅,鐵面無私,執法嚴峻,不畏強權。可謂是鋼鐵直男,不諳人情世故,總是陰著個臉。《包拯傳》裡記載:“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就是說看包拯笑一下比看黃河變清還要難。

一方面包拯陰臉黑臉都是指面部表情,就是拉著個臉,民間傳說就把表情給他改成了上色。再一方面在戲劇中了為了和代表奸邪之徒的白臉形成對比,黑臉包公就應運而生了。

還有最關鍵的一點,關於包拯的破案能力可能要讓各位包青天迷失望了,不同於戲劇中神機妙算,破案無數的開封府包青天。真實的包拯並不以斷案見長,他之所以名留青史,應該是由於他剛直不阿,兩袖清風,不畏權貴。是清官的典範。

所以說那些經典的“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等奇案大案都是後人編纂出來的,真實的包拯更像是一個紀檢委,嫉惡如仇,專門打擊官場違法亂紀現象,彈劾起那些高官權貴來從不手軟,當時有個流行語就叫做“包彈”。

唯一史冊有載的包拯斷案還是當年管理天長縣的時候,一農戶家的牛舌頭被割了,求青天大老爺包公做主。包拯分析這個離奇的案子,從作案動機出發,不為錢財,無利可圖,肯定是打擊報復,仇家作案。

包拯設下一計,讓農戶回去把牛宰了去市場上賣。依據宋朝法令,私宰耕牛是犯法的。包拯決定引蛇出洞,農戶前腳剛把牛宰殺,後腳立刻有人來報案。包拯略一審問,果不其然,正是割牛舌者。

其他倒也沒什麼特別的案子了,只說包拯為民請命,立朝剛毅,執法嚴峻,不徇私情,號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成績也是顯著的“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包拯最高官至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有些人可能會奇怪,就包拯如此犯顏進諫,不畏權貴也不通人情的性格,是怎麼在爾虞我詐的官場生活下去的?

《三俠五義》裡好歹武有以南俠展昭為首的三俠,五義五鼠護著他,文有公孫策為其分憂解難。上還有宋仁宗欽賜青天三鍘刀,可先斬後奏,龍頭鍘:可鍘皇親國戚、鳳子龍孫。虎頭鍘:可鍘貪官汙吏、禍國奸臣。狗頭鍘:可鍘土豪劣紳、惡霸無賴。比如駙馬爺陳世美就是被龍頭鍘給鍘了。

現實中的包拯只靠一個人,那就是當朝皇帝宋仁宗。宋仁宗其人一個“仁”字完全可以概括他,一個仁德之君,在他的治理下達到了有宋一朝的經濟文化巔峰,島主看過一篇關於“如果可以,你最想穿越回哪個朝代?”的帖子,北宋的呼聲很高,仁宗朝更甚。經濟繁榮,城市繁華,百姓安居樂業不說,更是知識分子的天堂。

關於包拯和宋仁宗的故事,說起來也挺有意思,他倆的關係很像魏徵和唐太宗。包拯屢屢犯顏直諫宋仁宗,宋仁宗從諫如流,虛心聽包拯批評自己。包拯說到忘情處,唾沫橫飛,宋仁宗是一邊用袖子擦臉,一邊還要繼續聽包拯的建議。

曾經有一次宋仁宗想給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安排個官職,安排了三次被包拯彈劾了三次。宋仁宗有苦難言,後來只能把氣撒在張貴妃身上,說你就知道叫朕安排官職,你難道不知道包拯是御史麼?包拯的威力可見一斑。

縱觀包拯的一生,島主覺得就算沒有民間那些神乎其神的斷案傳說,就其清正廉明的清官形象,就足以大書特書一筆了。

撥雲霧而睹青天,為人民服務的包拯包青天,值得被銘記。

說來慚愧,最經典的金群超版《包青天》島主並沒有看過,我看的是《少年包青天》。饒是如此也是看得如痴如醉,還經常把我嚇得晚上睡不著覺。不知道各位對包青天是否有特殊的回憶呢?


軲轆島


謝謝邀請。包公本名包拯,北宋鹹平二年(999)出生於廬州(今安徽合肥)的一個官僚家庭中。29歲時考中進士。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戲曲中都說包拯...是由嫂子撫養成人的,這其實是純屬"戲說"。宋嘉祐元年(1056),58歲高齡的包拯上任開封知府。...包拯出任端州知縣(端州,今廣東肇慶)。...包拯擔任三司戶部副使。...宋仁宗皇祐四年(1052),包拯先後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認為"凡庸之人"應該離職。這件事終於融怒了仁宗,包拯隨即被降職,出任河北督轉運使。同時,他還被加封了龍圖閣直學士的虛銜,這也是"包龍圖"的由來。宋皇佑五年(1060),包拯出任三司和樞密副使。這是包拯一生中做過的最高官職,相當於副宰相的職位。然而,此時的包拯已經年逾六旬,身體狀況也日漸不佳。幾年後,包拯死在任上,終年64歲。據說,包拯死後,仁宗曾專程到他家中為其送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並賜諡號"孝肅"。( 鐵面無私包青天。在他的家鄉合肥,後人建造了包公祠,裡面有一副對聯:"理冤獄,關節不通,自是閻羅王氣象;賑災黎,慈善無量,依然菩薩心腸",以此來頌揚包拯的一心為民、兩袖清風的品格。如今,包公已經成為了家喻戶曉的清官典型,包公祠也成為後人憑弔包公、瞻仰其德行的旅遊勝地。)


吾才是傻瓜


宋代的官制分為官、職、差遣。如包拯的權知開封府是個差遣,本身沒有工資。此時他的官是正六品的尚書省右司朗中,他按這個級別領工資。此時他的職是龍圖閱直學士,不是傳說中的龍圖閱大學士,這兩者之間還差了好幾級。職的作用有點類似於皇帝給了他一個大V的標籤,認可他是“文學高選之士”了,以後選拔任用的時候優先會考慮他了。

大家最熟悉的包拯是他任權知開封府,在這時起,他又歷任了以下職務: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官),尚書右司郎中(官),知江寧府(差,後權知開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諫議大夫(官),權御史中丞兼理檢使(差),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差)。

嘉佑四年(1059年):樞密直學士(職),權三司使(差)。

嘉佑六年(1061年):給事中(官),禮部郎中(官,後禮部侍郎,辭不受),三司使(差),樞密副使(差)。

嘉佑七年(1062年):禮部尚書(官,五月卒贈)。

在北宋元豐八年改制以前,官制中只有官才有品級,職是地位,差是事權,二者都是沒有品級,這點是很清楚的。樞密副使在北宋元豐八年改制以前和三司使一樣都是差,是沒有品級的,直到元豐八年改制後才定為正二品。\n 六部侍郎,在元豐八年改制以前品級一直是正四品下,且包拯推辭不受。 \n由此可見,包拯生前最高官不過是正五品上給事中和右諫議大夫,死後才追贈為正三品禮部尚書。

包拯死後的官職全稱是“樞密副使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東海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賜紫金魚袋贈禮部尚書”,這其中,樞密副使是差遣,朝散大夫是文散官,給事中是本官,輕車都尉是勳,東海郡開國候是爵,實封四百戶是補貼(每戶25文),賜紫金魚袋是因為他官職未到三品,但皇帝賜他三品服色(紫袍、金魚袋),贈禮部尚書是死後的衰榮。


沙場秋點兵


國人大多有青天情結,而此形象的代言人莫過於包公,他剛直不阿、不畏權貴、鐵面無私、執法如山的形象,從《三俠五義》中走向影視,經久不衰,演繹出了包公鍘侄,鍘美,會李後,打龍袍,陳州放糧等故事,權傾朝野,三臺鍘刀雄視天下。


史實上的包公包拯,宋仁宗時考中進士,第一個官職是天長知縣,後任知府,監察御史,權知開封府事、龍圖閣直學士、三司使等職,最高任樞密副使。(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最為人們所熟知的是開封府知府,龍圖閣直學士,權知是暫代之意,任開封府(京城)知府要求從四品以上,龍圖閣直學士則為從三品。

北宋時開封是京城,開封府尹由親王擔任,五代十國至宋初,有個不成文慣例,任開封府尹基本就等於皇位接班人,所以開封知府也比其他知府更位高權重。


而其生前最高職位是樞密副使,樞密使在唐末藩鎮割據時設立,為把控全國軍政,權力極大,到宋朝時被削弱,並由文人擔任,等級為正二品,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長,副職有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籤書樞密院事、中籤書樞密院事等等。樞密副使應該是從二品。

以今人眼光審視逝去故事,鏡古燭今,我是南方鵬,歡迎關注。


南方鵬


中國曆代以來的清官名錄中,包拯無疑是名聲最大、威望最高、貪官最忌憚、老百姓最喜歡的人之一。之所以有如此之高的聲譽,這一方面當然是由於包拯自身行得正、坐得直、始終剛正不阿,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包拯心底無私,只有江山社稷和百姓冷暖,讓老百姓找到了依靠,老百姓才會如此景仰他。所以,從清譽方面來說,歷代官員無人能出其右。那麼,為老百姓做了那麼多好事的包拯,他在宋朝到底是個什麼官呢?

我們先可以查閱一下他的履歷,看他做過哪些職位的官。《宋史·包拯傳》記載說:“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裡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

包拯於宋仕宗天聖五年,也即1027年,考上了這年丁卯科進士,是年,包拯29歲。中進士後,朝廷即授官大理評事、建昌知縣。但授官後,包拯並未就任,而是以父母年老、需要照顧為由,辭不就職。後轉授和州稅監,父母捨不得他遠行,包拯便辭官歸養,一心照顧父母雙親。父母相繼去世,他又繼續守孝數年。直到景祐四年(1037),他才聽從朝廷的調遣,出任天長知縣。也就是說,包拯年近40歲,才正式出來做官。

慶曆元年(1041),包拯出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慶曆三年(1043),入京授殿中丞,遷監察御史裡行,後改任監察御史。慶曆五年(1045),包拯被任命為契丹正旦使,率團出使遼國。歸國後,授三司戶部判官。慶曆六年(1046),包拯出任京東路(今河南商丘)轉運使。 慶曆七年(1047),授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慶曆八年(1048),朝廷調任包拯為河北路(今河北大名)轉運使,隨即歸朝任為三司戶部副使。皇祐二年(1050),任天章閣待制、知諫院。皇祐四年(1052),遷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調任瀛州(今河北河間)知州。不久,出任揚州知州,轉廬州知州,加刑部郎中。至和二年(1055)底,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包拯被貶為兵部員外郎、池州(今安徽池州)知州。

宋仕宗嘉祐元年(1056),包拯復職為刑部郎中、江寧(今江蘇南京)知府。同年,出任權知開封府、右司郎中。嘉祐三年(1058),升任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嘉祐六年(1061年),升給事中,擔任三司使。 隨即拜為樞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五月,包拯因病去世,享年64歲。包拯去世後,宋仁宗親去弔唁,為他輟朝一日,並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

包拯任職中,最顯赫的分別是:三司使、樞密副使,三司使總領鹽鐵、度支、戶部三事,即管理三個部事,經理國家財賦、土木工程、百官俸給的入和出,權力極大,時稱“計相”;樞密副使為樞密院副長官,也就是輔佐皇帝、執掌兵政的副長官,協助樞密使掌邊防軍政,從二品官。

但包拯真正出名,卻是在權知開封府和御史的任上。開開封知府任上,包拯坐堂一改陋習,不收紅包,大開正門,讓百姓能夠直接上前訴說冤情,不用打點,這讓案子破得又好又快,故京城有民謠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意思是打官司無錢疏通關節也不要緊,有包大人呢!“閻羅包老”成了老百姓對包拯的愛稱。

而包拯當御史,更是不怕權貴,皇帝宋仁宗寵幸的張美人希望幫她叔叔升官,宋仁宗安排他為宣徽使,包拯連續多次在朝堂上當面反對皇帝的提議,致使提議不得施行;三司使張方平利用手中的權力漁利,包拯上書彈劾,致使張方平罷官。包拯做官行事,只論是非,不論利害,只論榮辱,不論得失。老百姓喊他“包青天”,當然是情理之中的事。


帝國的臉譜


首先我先將包拯的一些主要職位列了個表: 嘉佑元年:刑部郎中,尚書右司郎中,知江寧府。

嘉佑三年: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兼理檢使,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嘉佑四年: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嘉佑六年:給事中,禮部郎中,後禮部侍郎,(這個辭職了沒幹),三司使,樞密副使。

嘉佑七年:禮部尚書(這是死了之後追授的)。

包拯所做的官中除了上述,大家最熟悉的還是開封府尹,因為包拯那會兒宋朝的都城在開封所以,包拯也相當於直轄市市長。

包拯官職全稱應該是““樞密副使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東海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賜紫金魚袋贈禮部尚書””首先樞密副使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副部長,朝散大夫是包拯的品級,“給事中”是包拯的工資等級,上輕車都尉是包拯的功勞級別,東海郡開國侯是包拯的爵位等級,食邑一千八百戶是一種名譽上的特權,朝廷給他一千八百戶農民給他使喚,實封四百戶是包拯實際上的福利,也就是每月給他一些錢花,賜紫金魚袋是包拯的服飾等,增禮部尚書是包拯死後,朝廷追授給包拯的。

而大家常說的“包龍圖”,是包拯曾被任命過龍圖閣學士。這個龍圖閣學士不是個實職,而是個名譽稱號,在宋朝是一種“加官”、“貼職”,一種虛銜,就是皇帝的顧問。

包拯所做的官中最高的是樞密副使了。


萬古聖


包拯從縣令一步步做到樞密院副使,前後做過十幾個官位。

我們熟悉的包拯是七俠五義中的開封知府,相當於現在直轄市市長加市委書記加市組織部長加法院院長加檢察院院長加教育局長。

史書中的包拯官位更高,權力更大。1056年,包拯任開封知府兼刑部郎中,在上面一串現代官職上再加上最高法院的廳長。1058年任御史中丞兼運轉使再兼提點刑獄考課院,相當於中央紀檢委加最高檢察院檢察長。1601年拜樞密院副使兼禮部侍郎,相當於副總統加中央黨校副校長入中央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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