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在本人已確權的承包地上能搞養殖嗎?是如何規定的?

農村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現在,國家還對農戶土地實施了確權制度,進一步明確了農民的土地權益。農民的種植和養殖業都離不開土地,那麼,農民能不能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搞養殖並建圈舍嗎?

首先,農民搞養殖要弄清楚自己的土地使用屬性,如果承包的是基本良田,那麼,只能做傳統農作物和非樹幹類藥材等經濟作物,在基本良田上面搞養殖並且建圈舍是不允許的,因為國家對農村基本良田有規定,不能改變其使用性質。

農民在本人已確權的承包地上能搞養殖嗎?是如何規定的?

那麼,農民如果想在農村發展養殖業,應該怎麼辦呢?其實,國家對農村養殖業也有一些相應扶持政策,鄉政府或村委會通常都有一些發展設施農業的集體土地,這些集體土地中,包括荒山地、不適合種植的荒地、沙化地、鹼灘地、旱地等等,這些土地都是不適合種植的村集體土地, 這種土地村委會除了用於給農民劃分宅基地以外,最主要的用途就是被當做農民養殖用地和村辦集體企業用地等等。

農民在本人已確權的承包地上能搞養殖嗎?是如何規定的?

農民如果想搞養殖業,可以向當地村委會或鄉鎮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根據農民的申請,鄉鎮或村委會經過審核同意後,作出審批並劃撥一定面積的集體土地,作為申請人的養殖用地,但通常村委會都是以發放承包的形式,與申請人簽訂養殖土地承包使用協議書,做完承包手續後才可以進行養殖項目的實施,在這種經過審批並辦理了承包協議手續的養殖專用土地上,可以建設養殖圈舍、飼料貯藏室、飼養人員宿舍等基本設施。

農民在本人已確權的承包地上能搞養殖嗎?是如何規定的?

因此,國家對農村種植和養殖土地使用是有規定的,是有區別的,不可混淆。這也與國家“宜農則農,宜牧則牧”的農業方針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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