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采」7月1日至8月15日 河北省禁止任何河道采砂行爲

日前,河北省水利廳發佈通知,要求7月1日至8月15日禁止任何河道採砂行為

「禁採」7月1日至8月15日 河北省禁止任何河道採砂行為

《通知》要求:

每年7月1日至8月15日為河道採砂禁採期,禁止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在河道(含湖泊、水庫)內進行一切採砂、取土活動;

禁採前,各砂場要平整砂坑,清除棄料和成品砂石料,將所有采砂機器設備撤出河道管理範圍,封堵進出道路,設立明顯禁採標誌,確保河道行洪安全;

河道堤防、水利工程、水文設施、泵站、閘涵以及各類跨(穿)河建築物等涉水工程保護範圍為禁採區,全年禁止採砂、取土;

各級人民政府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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