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交管大隊嚴查重汙染排放車輛,禁止“黃標車”違規上路

臨河交管大隊嚴查重汙染排放車輛,禁止“黃標車”違規上路

臨河交管大隊嚴查重汙染排放車輛,禁止“黃標車”違規上路

5月29日至6月1日, 臨河交管大隊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統一安排部署,成立了查緝小組,專項治理“黃標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及限時限路通行車輛。

“黃標車”是高汙染排放車輛的簡稱,是指汙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或排放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可以根據汽車的出廠日期判別,一般2000年7月1日以前出廠的汽油車、2006年7月1日以前出廠的柴油車大多屬於“黃標車”。與正常車輛相比,“黃標車”對大氣的汙染更嚴重。就拿汙染物氮氧化物來說,一輛“黃標車”的汙染物排放量是正常車輛的5到10倍。

臨河交管大隊給多家施工單位下發了車輛限行通告,聯合環保部門開展本區域集中查緝行動、異地執法檢查。同時對進入城區的各類貨車進行嚴格審查,對於未通過環保部門檢驗的車輛及“黃標車”,不予辦理限行區通行證。

“黃標車”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機動車未取得環保檢驗標誌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汙染物的,偽造、變造環保檢驗標誌的,一律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臨河交管大隊嚴查重汙染排放車輛,禁止“黃標車”違規上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