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民質疑被扣車輛拖車費 民警:汽修廠是交警合作方

宝鸡市民质疑被扣车辆拖车费 民警:汽修厂是交警合作方

“處理完交通違法後取摩托車,對方索要150元拖車費。”寶雞的張先生認為這是亂收費,物價部門也說是亂收費,但交警說這錢應該交。

市民:停車場要收拖車費,還沒發票

張先生說,7月5日晚9時許,他喝了一瓶多啤酒後騎著兩輪摩托車行駛到群眾路被交警攔住,當場扣了車和駕照。次日早上,他前往交警隊接受處理,被罰款1000元扣12分,暫扣摩托車駕照6個月。

“咱違法了就認罰,但亂收費我堅決不交。”張先生說,接受處罰後,寶雞高速交警大隊寶平中隊民警給他開了張車輛放行單。可當他到摩托車停放的修理廠取車時,對方說必須交150元拖車費,且沒有發票。

張先生現場給交警打電話,該交警說,這150元應該交。

接到反映後,華商報記者趕到位於寶雞市巨福路的秦楊汽修廠。寶雞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和渭濱交通管理服務站都在該汽修廠院子裡辦公。據該廠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和交警部門有合作,事故車輛和查扣車輛都在這裡修理或停放。

秦楊汽修廠廠長周明學說,摩托車拖車費必須要收,原因是他們把摩托車從查扣現場運了回來。當被問及有沒有物價部門收費公示和發票時,對方表示都沒有。

宝鸡市民质疑被扣车辆拖车费 民警:汽修厂是交警合作方

民警:拖車費該交,汽修廠是交警合作方

在汽修廠,記者還見到不少前來取車的車主。據瞭解,該汽修廠向摩托車主收取拖車費為150元,其他車輛收取200~300元不等。

車主陳師傅說,他打電話諮詢過物價局,對方說這個拖車費是亂收費,不應該收,但不交對方就不放車。

華商報記者致電寶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交警大隊寶平中隊民警趙鳳超,張先生的車輛放行單就是他出具的。趙鳳超說,150元摩托車拖車費應該交,原因是當時查扣完車輛是該汽修廠派人和車輛將車運走的,秦楊汽修廠是交警部門合作的第三方。

物價部門:沒有審批過,屬於亂收費

拖車費到底應不應該收?7月9日,寶雞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物價部門沒有審批過這項拖車費,屬於亂收費。相關法律也規定,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寶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事故對策科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法律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強制拖移違法停放的機動車,以及依法強制扣留各類機動車,屬於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移或停放保管等費用,也不得要求其指定的社會救援機構向車輛當事人收取費用。該工作人員補充,寶雞市目前有3個停車場和交警部門合作,停車費由政府財政支出,但拖車費一直沒有解決,交警部門又沒有拖車等設備,請第三方拖車產生的費用又確實存在,已經向寶雞市政府彙報過了這個情況,目前也沒有得到解決。 華商報記者 張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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