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邊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調處交通事故糾紛成效顯著

長期以來,由於受交警警力和專門調解人員短缺的制約,在交通事故調解中雖然交警部門付出了大量的努力,但調解的效果不是十分明顯,導致一些事故矛盾糾紛無法消除,一定程度上甚至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屏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主動與縣司法局協作,共同探討,經過實踐在屏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掛牌成立了專門的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設置專門辦公和調解地點,公開各項管理制度、調解程序和法律依據,由調解委員會成員掛牌上崗,使公安交警部門行政調解、司法部門的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機結合。

屏邊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調處交通事故糾紛成效顯著

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的成立和工作的開展,打破了長期以來交通事故調解工作全部由交警部門承擔的格局。今年以來,屏邊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以“調解糾紛用真情,化解矛盾促和諧,人民調解為人民”服務理念來調處每起需要調解的交通事故案件。工作中,共接待交通事故諮詢200餘人次,調解受理交通事故案件28件。其中重大案件(交通事故傷亡)3件,調解協議結案金額達30餘萬元,通過工作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近百起,有力得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屏邊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調處交通事故糾紛成效顯著

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以來,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員始終堅持以理服人、以情動人。多少次在調解委員會的辦公室總能看到這樣的情景:交通事故糾紛的雙方當事人是憤憤不平走進調解接待室,在通過人民調解員的耐心調解工作後,最終達成解決糾紛的共識,相互握手言和。

屏邊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調處交通事故糾紛成效顯著

9月3日,何某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新現鄉方向駛往坐鬥村方向與同向行駛的由楊某某駕駛的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刮擦,傷者楊某某要求何某某賠償醫藥費、傷殘補償金、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8萬餘元。當事人何某某稱自己沒有錢,只能賠償幾百元費用。

屏邊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在接到當事人申請後,高度重視,組建工作小組,保證調解工作人員力量。在調解中,耐心細緻為群眾調解,不因群眾意見差距大而輕易放棄,不應付式調解,經過長達五個半小時的時間促成調解達成,由當事人何某某支付傷者楊某某賠償金19600.00元。

人民調解員在交通事故調解中擺正自身位置,遇到難題時冷靜對待,尋找正確的突破方法,高度重視群眾矛盾糾紛、聆聽群眾訴求,不因群眾事小而不為,確保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解嚴格有序、有法可依,使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程序清清楚楚,賠償標準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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