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文讀懂賠償那些事

交通事故:一文讀懂賠償那些事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公佈的最新數據,截止2019年6月底,國內汽車保有量已達2.5億輛,即將成為全球汽車保有量最大的國家。而在汽車數量急劇增加時,交通事故發生概率也會增加。據統計,2018年全國發生交通事故244937起,死亡人數為63194人,造成直接財產損失為138455.9萬元。從車型來看,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導致的死亡人數最高。2018年,我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166906起,導致46161人死亡,169046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18671.6萬元。

雖然我們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但至少在意外來臨時,要懂得如何處理。本文將從事故處理階段、理賠階段詳解交通事故那些事。

一、事故處理階段

1、事故發生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第一、若有人身傷亡,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第二、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第三、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2、事故認定

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會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通常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確認的責任往往與日後訴訟賠償比例掛鉤。

3、事故複核

正因為實踐中事故責任認定通常與賠償比例相關,事故認定書就顯得至關重要,那麼若當事人對認定的事故責任有異議該怎麼辦呢?根據規定,若對事故認定存在異議,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作出事故認定書(事故證明)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核申請。

二、事故理賠階段

1、時間

根據《民法總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身體受到傷害的訴訟時效從一年變更為三年。就是說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可自死亡之日或者傷情治療穩定後三年內可以向法院訴訟主張賠償。

2、理賠方式

事故發生後,可以選擇與肇事方及其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理賠。

3、理賠費用明細

事故發生後,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因事故產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因事故構成傷殘,還需支付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因事故死亡,需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

實踐中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及營養費通常需通過鑑定才能確定最終的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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