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如何承擔

交通事故—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如何承擔

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責任

車被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涉及車主和保險公司的責任。

一、保險公司的責任承擔:

機動車被盜後發生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機動車機動車投保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應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對受害人因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車主責任承擔:

機動車被盜後發生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應當由肇事方(偷盜車輛人)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後,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然也包括沒有上交強險的機動車。因此,沒有上交強險的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後,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所主張的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指的是不承擔交通肇事侵權的民事賠償責任,並非範指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由於投保交強險是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法定義務,是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社會應當履行的義務。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履行該法定義務,使得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喪失了請求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用的權利。

因此如果被盜搶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該機動車沒有依法投保交強險的,車輛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相當於交強險保險公司所承擔的墊付責任。

綜上所述,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保險應該承擔責任,機動車被盜後發生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應當由肇事方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建議:車輛被盜後,及時辦理報案手續務必保留事故現場,並在24小時內向公安刑偵部門(110)報案,及時劃分責任承擔的時間段。

交通事故—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如何承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