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視導讀:比起不走心的“複製粘貼”,用心去“模仿”的國產綜藝看起來更令人惋惜。
雖然《少年說》從開播伊始圍繞著節目的版權問題便爭論不休,但是跳出“版權”問題來看,這檔節目與原版日本綜藝《校園瘋神榜》中的環節“未成年的主張”可以說是各有千秋。比如中國學生告白時那句“把你的高考志願拿出來讓我抄一份吧”,就比日本學生的“請跟我交往吧!”更能引起國內觀眾的共鳴。
“未成年的主張”
《少年說》
不過過在收穫觀眾眼淚與感動過後,“疑似抄襲”仍是《少年說》無法迴避掉的關鍵問題。畢竟《少年說》與“未成年的主張”在節目模式上可以說是近乎雷同。
【左】《校園瘋神榜》之“未成年的主張”
【右】《少年說》之“天台告白”
那麼這種雷同會是純屬巧合嗎?
這裡讓我們來看看《少年說》的播出平臺,作為省級衛視中的“老大哥”,湖南衛視今年已開播和正待播出的季播綜藝類節目如下:
從這張列表中我們可以發現,除《少年說》被質疑抄襲《校園瘋神榜》中的“未成年的主張以外”,《我想和你唱》《中餐廳》《嚮往的生活》《嗨!看電視》都曾被網友指證過“抄襲”,就連還未正式播出、僅放出一波預告片花的《我家那小子》也被“眼尖”的網友指出與韓國綜藝《我家的熊孩子》節目模式高度重合。
▲《我家那小子》
▼《我家的熊孩子》
另外,不僅是衛視綜藝、,網絡綜藝近年來也逐漸稱為“雷同”的重災區。除了已經在國際上被公開“處刑”的《中國有嘻哈》和《偶像練習生》,優酷的《腦大洞開》、騰訊的《幸福三重奏》......都讓不少海外綜藝愛好者看到了其他節目的“影子”。
不同的是,區別於早年間簡單的複製粘貼手法,近來這些被指“抄襲”的國產綜藝節目中,不少綜藝在原有節目模式借鑑的基礎上,開始進行內容上的創新,而這種“半原創”式綜藝節目從市場反響來看,也比較容易收穫更多觀眾的喜愛。
《嚮往的生活》第二季豆瓣評分比第一季時要高出許多
然而問題就來了,既然國產綜藝已經有能力去做內容原創,為什麼還要去“借鑑”別人的綜藝模式?
為什麼抄襲?
因為時間不等人
《中國有嘻哈》的總製片人陳偉在接受“冷眼看電視”的採訪時被問到,為什麼選擇在2017年製作一檔超級網綜?他的回答中有這麼一句話“如果我們的友商今年不做超級網綜,我也可以明年做。”而一句話也道明瞭網絡綜藝平臺競爭中的激烈程度——“時間不等人”,在綜藝創作過程中,時間成為“逼迫”國內綜藝節目需要快速生產的一個重要因素。
陳偉接受“冷眼看電視”採訪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繼搶嘉賓、搶觀眾、搶藍海、搶“金主”之後,國產綜藝也開始進入“搶時”階段,相同題材的綜藝,從去年開始總能看見幾家同檔期競爭的畫面。
在如此急躁的市場環境情況中,可以見得,留給創作的時間又有多少?
陳偉接受“冷眼看電視”採訪
除此之外,市場對於原創內容給予的檢驗時間也越來越苛刻。面對越來越高的綜藝製作、運營成本,除非“後臺”夠硬,否則沒有哪家客戶和平臺願意陪原創綜藝玩兒一把“高成本”賭博遊戲。對於絕大多數變現模式僅依靠招商冠名、廣告獲取收入的國產綜藝而言,市場沒有給與它們進行試錯的時間,有的甚至連“機會”都沒有。
然而無論是衛視還是平臺,現如今仍需要大量的綜藝節目來提升自己的競爭優勢,作為“吸金”能手,綜藝節目也是每年電視臺、視頻網站招商的重中之重。客戶在面對同樣類型綜藝節目時,內心總更也會偏向於有成功“先例”的節目模式。
陳偉接受“冷眼看電視”採訪
從“生存”角度來看,有時候並非創作者不願意原創,而是真的為“時”所迫。
為什麼抄襲?
因為“環境”給予了“方便”
2013年,在《關於做好2014年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編排和備案工作的通知》提到: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播出的新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個,當年不得安排在19:30-22:00之間播出。
2016年,在《關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工作的通知》中,對於綜藝節目引進模式數量做出限制:規定“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在19:30—22:30開播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兩檔;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新播出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一檔,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間播出”。同年,因國際關係緊張所傳出的“限韓令”更是將國內的不少綜藝“被迫”與韓國綜藝強行切斷。
以上關於海外綜藝版權模式上的有關通知、限令,從出發點來看都是在鼓勵國產原創綜藝的發展,減少國產綜藝對海外模式的依賴性。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卻也出現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應對模式。
比如在“限韓令”頒佈之前,不少綜藝節目採用“中韓合制”的製作模式躲避版權限制,這樣既可以光明正大的採用韓國綜藝節目中的模式、內容,又可以不佔用入境外版權模式節目數量。
而在“限韓令”發酵以後,曾經購買韓國綜藝版權的節目集體開始“改名”,不過這一現象僅存於衛視綜藝當中,網絡綜藝中購買韓國綜藝版權的節目名稱並未有任何變動。
但是,對於長時間依賴韓國綜藝模式這根柺杖額國內綜藝,豈能說扔就扔。就網視洞察觀察發現,“限韓令”頒佈之前雖也有抄襲韓國綜藝的情況出現,但是在“限韓令”後卻出現一個快速增長高峰,韓國國會針對中國綜藝抄襲所出臺的“禁止外國抄襲文化產品及音樂”法案也是在“限韓令”期間所頒佈的。
兩則《通知》和限令雖然限制住了國外版權官方引進渠道,但由於國內法律上,綜藝節目模式屬於思想範疇,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限制版權購買卻未對節目模式出臺保護政策,確實給國內綜藝節目提供了較為寬鬆的“借鑑”空間。
說到這兒小編不由得想到正在熱映的《我不是藥神》,劇中引發觀眾強烈討論的“印度藥”。依託印度本土所執行的“藥物強制許可制度”,印度獨特的技術成本,印度製藥企業可以在政策保護之下正大光明的仿製他國所研製出的最新藥品。在沒有原藥的研發投入的情況下,印度藥從根源上節約了資金、人力以及時間上的成本,這也便是印度仿製藥如此便宜的原因所在。
《我不是藥神》中的核心矛盾——格列衛
再回到我們國產綜藝,在這些具有抄襲嫌疑的國產綜藝中,觀眾能夠看到國內綜藝製作水平上的飛躍發展,拍攝、剪輯、花字等內容製作包裝方面可以說已經達到了不亞於海外綜藝製作團隊的水平,但是從根源來看,核心部分還是“別人”的東西。國內對於綜藝版權上的有關規定與限制,搭配現階段的《著作權法》,從某種執行角度來看,與印度的“藥物強制許可制度”頗有相似之處。
然而印度的“藥物強制許可制度”雖然為不少窮人謀得了不少的福利,但是這種無視藥品知識產權的行為,背後奉行的是“我窮我有理,你有錢你活該讓我仿製”的強盜邏輯。同樣,國產綜藝因為市場競爭、政策限制等原因,“不得不去”抄襲、搬運、借鑑海外綜藝節目模式,是否也存在一定的“流氓思維”。
當然,我們也可以用孔乙己的觀點來“說服”自己:“竊書不能算偷!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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