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決執行難」村幹部欠款5萬餘元,被司法拘留

「基本解决执行难」村干部欠款5万余元,被司法拘留

「基本解决执行难」村干部欠款5万余元,被司法拘留

5月26日,一紙司法拘留決定書送到了敦化市某村村幹部姜某手中。身為村委會成員的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送進拘留所。

2015年秋,姜某購買申請人劉某玉米,但一直以各種藉口拖欠對方應付賬款5萬餘元。2017年9月28日,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經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判決姜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給付劉某玉米款55994.4元。2017年10月30日,對方向法院申請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姜某主動給付劉某5000元,而後姜某多次表示自己沒有還款能力。執行幹警對姜某的財產進行全面查控,發現與其申報的財產情況不符,鑑於姜某不如實申報財產,敦化法院依法對姜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5月30日下午,執行幹警到拘留所提審姜某,姜某仍然表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敦化法院將對姜某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促使其繳納案款。

「基本解决执行难」村干部欠款5万余元,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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