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糊塗”當事人遇到細心調解員

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調解室的人民調解員在調解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時碰到了一個“糊塗”原告和一個“糊塗”被告,通過調解員的細心觀察和提醒,“糊塗賬”不再糊塗。

潘某在幾年前借了2萬餘元給張某,並約定利息,後來張某斷斷續續多次小額還款給潘某,但兩人均未將還款明細詳細記載下來。後潘某來法院起訴要求張某還款本金和利息共計2萬餘元。張某一看欠條和利息,估算了下認為其確實大致欠潘某兩萬多。但是,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從兩人談話中得知張某中途多次小額還款,故其細心提醒兩人應將各自記載的還款記錄釐清,不能把這筆賬當做糊塗賬。

潘某和張某經調解員提醒後開始對賬,發現原來張某多次小額還款的累計還款額已經有1萬餘元,潘某僅剩1500元未還。最終雙方就剩餘欠款1500元的還款日期達成了一致。調解員的認真和耐心使得這起借貸糾紛清晰明瞭地予以化解,使得這筆“糊塗賬”不再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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