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寧波大媽摔手機事件?大媽是女教師嗎?

段逸

我昨天就闖紅燈而又辱罵交警的一位被辭退的老師這個事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很多網友給與了精彩的評論和意見建議,其中很多的人讓我對寧波摔手機的事件給與置評,說實話,對每一次發生的這樣類似的事情,都是比較痛心的,不是結果,而是這樣的事情發生背後的原因。

有人跟我說,是教師的隊伍的隊伍發生變化之後,才會有社會的動盪,我當時就說,社會的變化,是很多的原因,老師是社會的一個分子,不可能獨善其身的。

但是,如何時代,都不能善良都是善良,邪惡可以包攬一切,群體不可能代替個體,個體也不應該去掩蓋群體的榮譽。

有人跟我說,跟交警吵架都可以被教育局辭退,那麼拾了手機不歸還,還要摔壞手機的人為什麼不會被開除?

這個問題也要當地闢謠的學校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如果有一天網友把什麼都爆出來了,紙終歸包不住火的。

所以,我不是想為難這位摔手機的人,而是要讓大家知道真相。

在大家普遍認為國人素質下降的時候,出現摔手機這樣惡劣的現象,我認為不應該從道德層面來譴責,而是應該從法律和制度規範來懲處。


煮茶聞書香

浙江寧波6月19日8:30左右,小徐騎電瓶車敢往大卿橋地鐵口上班。把蘋果7和衝電寶及幾個粽子裝在一紙袋裡,掛在了車把上,到地後發現紙袋漏了,手機和東西丟了,小徐原路返回尋找。半道碰見合租室友小芳,小芳接連打電話,10多次後,對方接電話了。聽音是位中老年婦女。小芳問:“阿姨,手機在您那兒嗎?我想拿回來可以嗎?”對方回答很強硬,“我不能隨隨便便還給你,得給酬謝費!”小芳問:“阿姨,酬謝費肯定會給您的,您看多少合適?”對方答:“2000塊”。相互約定清林閒庭小區旁一個路口再見!


兩小姑娘打電話詢問警察,對方告知:“拍下視頻,保留證據。”

小徐二人趕到,看到一阿姨東張西望,身上斜挎一包。二人在來的路上商議給酬謝費500元。與老婆婆會面後,確定她就是揀手機者。小芳說:“阿姨,我們剛上班,沒有積蓄500元是上限了。”老太拿出手機讓二人看了一下,便急匆匆的裝進包裡。小徐進一步解釋說:“手機用了很多年了,只是想拿回去。500元是上限了。”對方說:“你愛要要,不要拉倒。”小芳說:“我們最多給500月。”二人在路上買了一筐梅子。以表對老太的感謝!老太此時很不奈煩,往小區回走。說:“你們愛要要,不要拉倒。去買一個不更貴嗎!拿去賣也不止這個錢。”

兩小姑娘沒法交涉,只能選擇報警。老太一看急眼了,掏出手機往地上摔,小徐立上搶,老太還要二次揀起復摔,年紀大了怎麼樣搶過小姑娘,到手的手機屏壞了。警方介入調查此事。

不過此事的發生,老太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之嫌,價值2萬以上就構成“非法持有他人財物罪,要負刑事責任。”老太也不該摔他人手機,屬毀壞他人財物。接受賠償滴。其次,老太要感謝費,數額不大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滴!

請大家說說自己的看法!


何由之

近日,浙江寧波的小徐丟了蘋果7手機,撿到手機的大媽要2000元報酬才歸還。小徐拿一箱楊梅和500元答謝請求大媽歸還,但是大媽一定要2000元報酬。無奈之下,小徐報警,萬萬沒想到,大媽一氣之下竟然摔碎了手機。

這讓我感到萬分驚訝和憤怒。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大媽非賊非盜,竟然對傳統價值觀熟視無睹,實在讓人驚訝;索要報酬不得,對方報警後不知收斂,還砸人手機,作惡還能如此理直氣壯,實在讓人憤怒。

大媽的行為,不光踩了道德的紅線,還踩到了法律的紅線。

你撿到了別人的東西,失主給你酬勞,這是情分;失主不給你酬勞,也無可厚非。當然,現在很多地方認可對拾金不昧者給予一定獎勵,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理直氣壯向他人索要酬勞。拾金不昧是約定俗成的道德規範,也是法律要求的公民義務。撿到別人的東西不予以歸還,失主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如果故意損壞撿到的東西,則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事後有人爆料說,大媽是某校的老師,但學校很快闢謠,此人非該校老師。這種說法,比較可信。因為一般的大學老師,應該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識。從大媽的應為來看,她更像是一個法盲。在她看來,撿到的東西就是她的,所以她有權對其處置。這種蠻橫的思維邏輯,是很荒謬的。


劇迷亞亞

當"倚老賣老""女老流氓""中年女教師"與"拾金不昧"交織在一起的時候,才能看到人性本惡的一面是怎麼毀掉我們的三觀的。撿到他人手機,就以為發財了要2000元錢,對方給500元嫌太少,在談不攏的情況下,直接對著失主的面,把手機摔脆了,這不是老流氓是什麼???????

看了這個新聞,一箇中年女教師在撿到別人手機,索要好處費不合理的情況下,怒摔手機比較直觀的突出了兩個社會問題1.為人師表的中年人到底怎麼了?2.對於"拾金不昧"這個傳統,老師到底是怎麼教導孩子傳承的。

本來的一件好事,生生的讓這個老師給變成了壞事,看老師的這個面相就覺得是女流氓一類的人,怎麼能為人師表的呢?真的把自己當成了電視劇裡面的日本特務了,霸道蠻橫還想強取豪奪的女無賴。

對於這樣的老師,我個人覺得一定要對這樣的老師進行一定的懲罰,不能讓這樣的老師玷汙了我們的校園,在撿到東西就當成是自己的,讓她覺得自己隨意就可以處置與損壞他人財務。既然他給失主要2000元,就罰款她20000元,並且拘留15天,這樣就可以讓她的孩子好好的"孝順"她一下,並且讓她的那些夥伴都引以為戒。

老師都這樣了,那交出來的學生應該是怎麼樣的呢?必須開除出我們的教師隊伍!


孔國說新零售

社會在變化,人的素質也在悄悄的變化,國家的政策變了,人的意識也在變了,一個老農每月100元,一個退休的老師每月5000元,一個老農的生活費需要問兒女要,一個退休老師養活全家甚至養活小三,論貢獻大小是相對的,老師每月5000元與老農民每月100元很公平嗎,5000元就等於100元,老太拾到手機要2000元是合理的,手機裡的信息何止2000元甚至20000元還多,如果老太太不摔手機,就讓民警要回去,老太太摔了手機做的很好,做對了,雷鋒同志活在現在社會里,能把手機扔到臭水溝裡,但是我拾到手機要交給警察。


濛濛雨70054164

穿得人模狗樣,做事的格局還不如我們的環衛工人。給大家講個真實的故事,2010年的時候,我們有位環衛工人在昆明汽車南站附近拾到了一個包,包裡整整有10萬的現金。拾到包的時候,周邊沒有人,她完全可以把包撿回家,把10萬現金佔為已有。沒人知道,也沒人會責怪她。10萬現金,相當於她掃地快10年的收入。可是我們這個環衛工人一點沒動心,立刻報告單位,在公安部門的配合下,當天就找到了失主。失主拿到錢,千恩萬謝,當場拿5千塊錢做為酬金謝謝我們的環衛工人,可我們這位工人怎麼都不接受。所以人的格局和你從事什麼職業無關。


萍兒145444796


盼150769161


回憶177471939

三年前秋天帶著岳父母到連雲港去玩,在一家旅館早上起床的時候,岳母把手機不慎丟在了房間的枕頭下面,退了房間走了好長一段路程才突然發現手機不見了,趕緊撥打手機,當時還能撥通。但過一會再打,就關機了。

由於路途較遠,下午回來也可能路過,就趕緊給旅店打電話,老闆說幫忙,說是問問,本人也是千恩萬謝,希望能幫忙,因為電話號碼多,丟了麻煩。誰知過了一會老闆來電話說沒見到,再找,說話很難聽,後來就不接電話了。從此,對連雲港的好感就沒有了,人就是這樣,樹立好的形象不容易,破壞起來非常容易!


天一財富

幾年前,我和老公在歐亞賣場的長椅子上撿到一個塑料口袋,裡面有1000元錢和一張醫保卡。從醫保卡的年齡推斷,已經70多歲啦。老公說失主一定很著急。馬上把卡和錢送到了客服,我們之後就離開啦。老公說,不是什麼錢都能要的。

上個月,我領孩子去科技館玩,去洗手間將手機落在裡面。幾分鐘後當我想起來時,手機已經找不到啦。我去了客服廣播,可是等來的卻是手機關機。手機不值錢,丟失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善良。

丟失的東西是否會失而復得,取決你遇見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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