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莊子:規則意識,是人世間的通則

我讀莊子:規則意識,是人世間的通則

以刑為體,以禮為翼,以知為時,以德為循。以刑為體者,綽乎其殺也;以禮為翼者,所以行於世也;以知為時者,不得已於事也;以德為循者,言其與有足者至於丘也,而人真以為勤行者也。

以處罰為本體嗎?我覺得值得思考。這個地方“刑”字應該有制度邊界的意思,就是知道自己的邊界在什麼地方,不需要不必要多餘的東西都應該要受到制約,法家是不是由此而來不太清楚,但可以看得出有現代所謂的法制精神在裡面,這不是與逍遙遊的精神相悖嗎?不對,並不相悖。這個篇章是大宗師,已經在談人間世中的用,不是出世的部分,是在另外一個維度上的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有一種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在裡面,按現在的話就是“自律”,這個自律也不是強行去壓制,要寬嚴有度,秦朝的崛起是法家精神的作用,但是在綽乎其殺方面就沒有照顧得到,所以很快就倒掉。

今年有一本很暢銷的書——瑞·達利歐寫的《原則》,我想不用多解釋,原則這個詞就已經說明了一種約束性條件,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你影響力範圍以外的事情,如果越界就會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你的人生就會變得越來越失控,同時具有安全距離以內的事情,這個分界線,就是原則,也就是“以行為體”的另一種表現。

以刑為體,用之太過則變成殘酷,用之合適,則能成為社會規範,而且在很多的宗教裡面也都有戒律,但不能為戒律所困,連有一點創新也不能,就不是道家精神;

莊子還說要講“禮”,前面自由了這麼久怎麼現在就要講“禮”呢,怎麼還跟那個經常被他揶揄的孔夫子一個調調?還是跟前面的回答是一樣,在人間世中行走,還是有很多的不自由,遊戲也有遊戲的規矩,你在神仙界裡面當然是神仙的規矩,你在中國當然要守中國的規矩,在美國要守美國的規矩;你要與人相處,還是要有一些人間世的原則,顯然當時人與人之間的原則就是“禮”。

真人在人間世中,也不會是怪胎的樣子,表面上還是要講人與人之間的禮數才能在這個遊戲中走得很好;並且以智慧成就為當下應該追求的境界,對於進退得失明明瞭了,知道在這個遊戲中的不得已,面對的每一個當下都是不得不面對,面對的很多選擇都是沒有選擇;要以道德為前進的方向,要遵循道德的原則,道家在出世以後對人間世中的道德都好像不那麼重視,但在物質世界中行走,還是遵循物質世界的規矩,和其光同其塵,要達到一個比較高的標準,還是要一步一步來,不能說你馬上就頓悟,就到達了這個境界,楞嚴經上講: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還是要你有這個腳一步一步走,有這個意願,才能到達這個境界,如果這個人的興趣沒有在這個目標上,就不會在這個上面去努力;雖然我們看到的是在這條道路上行走的人很努力,很勤快,其實在內心來說,他並不是我們人間世所謂的努力,而是真的很享受這個過程,外界所認為的苦痛,可能在他來說並不這麼認為。

用《心經》的話來講叫“心無掛礙”,外在很忙碌,內在是無為,不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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