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元打的費 乘客將司機打傷:寧願坐牢,也不願賠償

遵義市桐梓縣一名乘客,因不願多付1塊錢給出租車司機,雙方引發鬥毆,該乘客將出租車司機打傷。6月11日,經桐梓縣法院判決,該乘客向司機支付8.8萬元賠償,並面臨刑事處罰。

去年10月4日15時許,從桐梓縣城北門某小區吃完酒席的何某,準備乘坐出租車回家。當出租車司機婁某搭乘何某到達目的地縣城高速公路橋下時,婁某提出因車程較遠,讓何某多付1元錢的出租車費。

不過,婁某這一要求被何某拒絕,何某拿出5元錢給婁某,婁某不同意仍堅持讓何某再付1元錢,並鎖了車門不讓何某下車。

因1元打的費 乘客將司機打傷:寧願坐牢,也不願賠償

資料圖

何某見狀,遂強行搶走車鑰匙開了車門下車。婁某則下車拉住何某,抓扯中何某用拳頭打了婁某的面部,致婁某鼻骨骨折。

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婁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何某因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訴。

審理過程中,法官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進行調解,被害人婁某提出,自己因正當理由被消費者毆打致輕傷,並因傷造成了損失,要求被告人何某賠償12萬元,並向其道歉。

被告人何某則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認罪,但對於案發起因僅為1元錢,如今卻要承擔高額賠償,給自己和家人造成經濟負擔,從心理上很難接受,寧願坐牢也不願承擔高額賠償。

承辦法官結合各方意見,分別向當事人進行疏導,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何某賠償婁某8.8萬元,婁某對被告人的傷害行為予以諒解。承辦法官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何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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