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躍亭的行為為什麼不是詐騙罪?

哈哈幫首座

賈躍亭的跑路行為,在法律意義上,算不上犯罪。

第一、賈躍亭他是上市公司樂視的前法人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樂視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一切公司的債權和債務,均屬於上市公司樂視網承擔。後來,他表演了金嬋脫殼術,找來融創的孫宏斌接盤,自己早已套現退出。

第二、賈躍亭套現時,雖然說承諾將套現股權所得拿大部分借給樂視,最後卻根本沒兌現,反而跑到美國不肯回來了。但這樣的承諾,不兌現的風險僅屬於違規行為,可以行政處罰或鉅額罰款,但是還不屬於刑事方面。

第三、賈躍亭目前為美國綠卡,可以在美國永久居住。即使觸犯了國內法律,因為只是經濟犯罪,不屬於國際要協助並緝拿的重犯。所以也不可能到美國將他抓回來!


職場反黑第一人

嚴格的說,賈躍亭有欺詐的事實,但是夠不上詐騙罪,下面,我從不同的視角來解剖賈躍亭的行為規矩,您一定要看

先說賈躍亭的歷史


但是還好,手機拖不誇樂視,但是屏幕入口,未來還有一個大方向,就是自動駕駛的汽車,賈躍亭分析的是對的,但是,步子太大容易扯了襠,他的實力,根本不足以支撐電動汽車產業,當時我看一個節目,這是在賈躍亭跑路半年前的節目,叫財經郎眼,專門說過賈躍亭的汽車,因為汽車需要的工藝技術相當複雜嚴酷,遠超一般行業,資金技術要求太高,所以,當時郎教授就說賈躍亭的生意堪憂

賈躍亭早早就知道做不下去了,就暗箱操作,套現股票為現金,再最後崩盤前趕緊跑路了,邊跑邊嘀咕,我不入地獄,誰愛入誰如,最後這一跑,也就斷絕了自己的生意東山再起的可能,不過對於他自己,可能這輩子也夠花了,就是苦了廣大的供應商和股民還有投資方,

最後提一個思考題,如果你是賈躍亭,跑路一年前已經知道自己公司註定破產,是選擇股票高點套現離場,一生榮華富貴,還是硬撐到最後,和公司共存亡,最後落得茅侃侃那樣自殺收場


我想,大多數人會跑路吧,我們譴責賈躍亭的同時,應該出臺正確的財務監管制度,不能讓這樣的情況一再上演


另類解讀歷史

就是一個龐氏騙局的翻版。先吹噓一番“生態化反”,製造忽悠新名詞,弄幾個子項目相互倒騰,用“PPT”反覆圈錢,用後面的錢補前面的窟窿。而龐氏騙局就是吹噓“好項目”,靠後面的錢補前面的窟窿。更惡劣的是賈忽悠還在市場大肆套現後說將套現的錢無償借給樂視上市公司,讓監管者、廣大股東都以為他是為上市公司著想,結果就是……狗屁!從結果來看比龐氏騙局有過之而無不及,龐氏有幸能見到賈忽悠肯定甘拜下風!


老狼144043435

這個怎麼是詐騙呢?賈躍亭只是在股票高價的時候把自己股票賣出去了,賺了幾百億,俗稱套現,在他拋完之後,樂視股價暴跌,股民損失慘重,但是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合法減持股票!每個炒股的都是低吸高賣!算不上違法只能說不太厚道,坑了一些接盤的散戶!但是這些散戶也是太追逐利益,在最高價買入,股市有風險,投資請謹慎,風險自擔的。至於他欠供應商的錢,是公司的行為,由公司來承擔,他辭去職務,就跟他沒有關係了!現在有孫宏斌接盤,帳還的差不多了!所以,他沒有違法,懂嗎?


檸檬仙子10

賈躍亭的行為,為什麼不是詐騙罪?這個原因還用問?簡單明瞭啊——因為,賈躍亭的名字又叫“為什麼”!“為什麼”不是詐騙罪,就等於賈躍亭不是詐騙罪了嘛!明白了吧!?


風吹草木深

這是典型的海龜設局!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樣;在中國,海龜引入了一大批概念,讓中產階級和老百姓往裡鑽;比如房地產、股市、畫餅等等。他們先注入觀念,沒事了研究中小老百姓的心裡,再割韭菜。


法以法

說他是詐騙的都是法盲,老賈如果不是把錢造車了,現在的幾百億完全是在市場上出售股票獲得的,都是合法財產,至於說借款給公司最後沒借,頂多是不講信用,至於跑路到美國是因為他個人擔保了上百億借款,要承擔民事責任,到這也只是借貸糾紛!


可愛先生62886415

以前年報做關聯交易虛假利潤,穩住股價便於鉅額套現,公司爛到啥程度,假藥停是非常清楚的,那些用來做關聯交易的75億欠款,那些股權,都不還也不要了,最後知道真相的18萬散戶被血洗!大A是無奇不有!!!


上海灘7號

問這話,不該,創業者不易,投資人傻嗎,不傻,創業中出點問題,就要生吞活剝了創業者,可嘆恨,投資有風險,需謹慎,自己在幹嘛。創業投資,要有共同擔當,好時就分錢,不好時,就告別人詐騙!是何道理?


一塵心念

詐騙是以虛構事實為目的侵佔他人金錢財物。而假大空是開辦公司發行股票上市募集資金。與詐騙不同之處是他有產品或說正在造產品。吹噓這些產品有多大利潤,實際上沒錢可賺。投資人錢投進去被他減持抵押套現藏匿轉移。他與詐騙的共同之處是人真跑了,錢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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