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小區車位只售不租?官方迴應:不允許 相關政策正制定

小區電梯掛不掛廣告應由業主委員會決定

家住李滄區四流中路翠海宜居小區的一位市民反映說,自家小區於2013年交付至今,電梯小毛病頻出,到2017年年底每棟樓只有一部電梯可以正常運行。“今年3月底的時候我們樓15樓的老人被困在電梯裡打了110才救出來,老人上下樓不方便,不能靠腿腳爬那麼高的樓吧。”市民表示,小區電梯裡沒有任何呼救設施,甚至4月份電梯壞了3次!電梯壞了修得不咋地,換廣告換得倒是很及時。

杜本好表示,根據這位市民的描述,翠海宜居小區從2013年交付至今,應該仍處於房屋五年保修期內,且電梯屬於持續出現故障的狀態,這種情況應由其房屋所屬的開放商負責維修。“如果開發商拒絕維修,可以由物業企業或者居委會(代行業主委員會全列)找維修企業來修復,維修費用從房屋保修費中扣除。”杜局長說。

針對小區內電梯廣告懸掛的問題,杜本好介紹,小區電梯掛不掛廣告應由業主委員會決定,而非物業企業決定,如果決定可以掛廣告,那麼廣告的收益應屬於業主們的共同收益,業主有權讓其公開電梯廣告收益情況。

青島:小區車位只售不租?官方回應:不允許 相關政策正制定

不允許小區車位只售不租

如今,新建小區出於環境、安全考慮,大多考慮人車分流的形式,地下停車位已經成為標配。但買不買停車位,就成了讓業主頭疼的難題。很多小區規定,地下車位只售不租,不買車位的業主不能開車進小區,此類政策引發了業主的不滿。

一位市民表示,自家小區的車位只賣不租,13萬元的車位又讓業主覺得“買的不值”,物業表示,沒買車位的業主不得開車進小區,這合理嗎?杜本好認為,車位只售不租確實是目前市民反映比較多的問題。“山東省相關條例規定,不允許小區車位只售不租,但對後續的措施並未作出明確規定。”杜本好介紹,青島有關部門也在研究制定對小區停車位的建設、規劃、租售、管理、使用等一攬子意見建議,在這些意見出臺前,相關部門可採取溝通協調的方式進行解決,業主也可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小區是屬於全體業主的,不是物業公司的,沒車位就不讓進小區,這是不允許的。”杜本好表示,未來,青島小區停車位規劃意見的方向,將是可售、可租的。小區的車位在未出售之前,是應該允許業主租賃的,且在租賃期內倘若有出售的機會,應該優先由承租人購買,承租人放棄購買,才可以對其他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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