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破牆開門”,打開方便之門下的合法性探討

城市裡絕大多數小區都有圍牆。有了圍牆的小區自然有保安門衛把守,也就有了行人進出刷卡,有了車輛進出收費,業主們通常也感覺多了一份安全感。可是圍牆往往也阻隔了城市道路的通暢,給業主們去往周邊帶來一定的麻煩。出行方便的極大誘惑之下,“破牆開門"成了部分業主心心念念之想,只是要打開這個方便之門,我們除了要履行法定程序,依法依規之外,還要考慮交通、規劃等諸多相關因素,甚至要照顧到極少數業主的權益。

小區“破牆開門”,打開方便之門下的合法性探討

“破牆開門“需要依法依規進行

小區太大、出行不便是“破牆開門”的主要原因。 假若小區牆外便是地鐵站、公園綠地、菜場超市,試問你心不心動,開不開心?但是一些大型的住宅小區繞圍牆出去卻要走上幾百米甚至幾公里,這時候如果有人振臂一呼,"破牆開門,方便大家",大家往往一擁而上,抱團提出倡議,希望業委會或者居委會能夠響應業主呼聲,儘快實施破牆開門工程。

小區“破牆開門”,打開方便之門下的合法性探討

“破牆開門”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審批同意

小區“破牆開門”首先應當徵求交通、綠化、規劃部門的意見。小區“破牆開門”往往打破了小區的原始規劃,有可能引起交通出行安全,涉及到綠化調整等事宜。因此,小區業委會、居委會在決定“破牆開門”之前,除了廣泛聽取民意之外,還需要向涉及到的規劃部門、綠化部門、交通部門徵詢意見。聽取這些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涉及到備案審批的,還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同意。

小區“破牆開門”,打開方便之門下的合法性探討

小區破牆開門必須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小區“破牆開門”必須嚴格依法依規。洶洶民意之下,小區業委會、居委會自然應當聽取民意,研究分析原因並作出相應的決定。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小區進行改建、重建以及附屬設備設施的,必須經過小區內全體業主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這說明,法律並沒有禁止住宅小區業主進行改建和重建設備設施,當然也為大家指明瞭方向。業委會、居委會如果要聽取民意破牆開門,那必須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表決,並且得到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才行。

小區“破牆開門”,打開方便之門下的合法性探討

業委會、居委會要做好破牆開門周邊業主的工作

小區“破牆開門”還應當考慮少數業主的權益。如果小區業委會、居委會完成了以上全部手續和流程,那是否就可以實施“破牆開門”呢?我認為,還應當考慮“破牆開門”周邊業主以及反對業主的意見,不能草率行事。“破牆開門”對有些業主是便利、是方便之門,但是對少數業主也可能是嘈雜,是打破寧靜。我們在具體實施“破牆開門”工程時,應當充分聽取破牆開門周邊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要聆聽少數反對業主的意見,在具體選址、門禁管理、監控探頭上給與業主便利和安全感。我們不能因為大多數人得益、大多數人贊成就要損害少數人的權益,畢竟,大家在買房子的時候,圍牆就在那裡,原始規劃就是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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