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規買房必須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結婚後,通常會購買房屋,而很多夫妻購買房屋都是通過貸款購買的,而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是比較難處理的問題,寫雙方的名字當然是最好的,那麼新規買房必須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

2018新規買房必須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

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的彭春華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一、新規買房一定要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新婚姻法中規定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1)財產一起買的房子(按揭買房)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某一方子女名下的,根據雙方家長各自出了好多錢,按份額比例共有,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解釋下:特別的約定是指夫妻雙方私下怎麼分配財產的協議,並做了公證。

新婚姻法中規定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1)婚後爸媽出錢給自己子女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款),產權寫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視為父母送給子女的,這種算是個人財產。

(2)婚後由一方出錢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且產權證上只寫了自己的名字的,算是個人財產。

彭春華律師: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現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擅長婚姻家庭繼承、交通事故、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訴訟技巧。成功代理數百起離婚糾紛案件。

2018新規買房必須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

彭春華律師補充:

二、婚後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簽約最好夫妻雙方都到場。2個人作為買方申請貸款人的時候,銀行要對夫妻都進行還款能力進行評估,所以2人都要到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最好也都到場,因為夫妻共同買房,到底是平均共有,還是按比例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在房產證上也需要寫清楚,需要雙方在場簽字。

(2)證件必須準備齊全-夫妻共有買房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提供2人的收入證明,如果二人不是本地戶口,還需要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如果其中一人收入很高,通過審批完全不成問題,另一方的收入證明就不需要了,因為你們完全還得起貸款的。

(3)主貸、次貸要弄清楚。

一般情況下,在銀行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的期限。

(4)房子財產,夫妻2人分別佔比好多,需要提前協商好。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是好多,需要提前協商好(簽訂一個約定協議)在共同買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有。協議要公證才產生法律效力。

彭春華律師補充:

三、房產證加名要注意什麼

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這樣將被視為份額買賣,要收取相應份額的契稅及各項稅費。

為避免子女夫妻雙方為增加名字產生爭議,少部分父母也採取了贈與的形式。按照目前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這類直系親屬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贈與協議》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後,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只需繳納契稅和公證費。其所需公證費用、契稅也按照子女的受益額占房屋評估價值的比例來計算。但非直系親屬之間,即便是通過贈與方式,也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契稅等,等同於買賣。

如果婚前買房,夫妻雙方乃至兩個家庭應有一個嚴肅的討論,以達成共識。即使不做婚前財產公證,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都可以通過夫妻雙方的婚內財產約定,對於以後可能出現的分割財產事先做好溝通和書面約定(如份額、分割比例、其它協定等),也能有效避免今後產生糾紛。

在改變觀念的基礎上,保留好購房資金來源及流向證據、對“產權登記”要把好關,冷靜考慮婚姻關係和登記名字等利益問題,這些才是我們更多地要去考量的,既是對自己,也是對另一半負責。

以上知識就是對“新規買房一定要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問題進行的解答,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