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高額違約金、滯納金、砍頭息、損失等方式合理合法嗎

在民間借貸,銀行貸款的借款合同中,我們會經常看見有違約金、滯納金、賠償損失等條款,砍頭息在前幾年就更普遍了,甚至還有提前將利息寫入借條的方式。那麼,很多人就問了,這些約定合理合法嗎?

特別是最近常常提到的網貸、P2P、套路貸、校園貸等情況,其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往往非常高,折算成利息甚至達到年息百分之幾百上千。換句話說,如果你借1萬元,不還的話,滿一年你甚至要還幾萬,十幾萬,幾十萬。出借人還動不動威脅你,這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

民間借貸:高額違約金、滯納金、砍頭息、損失等方式合理合法嗎

其實,這些寫法除了砍頭息外,本身並不違法,也是合同中通行的寫法。但是,有一個前提,這些違約金、滯納金、賠償損失等等,折算成利息其總額不得超過年息24%,超過部分無效。這些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裡都有規定,不是什麼新鮮規定。

砍頭息肯定不合理,剛借到錢就要付利息,這是毫無道理的。但是前幾年社會上可是非常普遍的做法。這幾年隨著法律宣傳的多了,大家都知道這不合理不合法,自然用的就少了。

民間借貸:高額違約金、滯納金、砍頭息、損失等方式合理合法嗎

除民間借貸之外,其他的合同約定高額的違約金、滯納金和損失的計算辦法,要做具體的分析,不在本次討論範圍。

所以,希望我們的普法能夠幫著你。

民間借貸:高額違約金、滯納金、砍頭息、損失等方式合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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