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宫女犯错,有一种处罚不伤人但非常折磨人

上次写到了朱元璋的女婿梅殷,在朱棣时代曾经被指责图谋不轨,他的罪名当中有一条提到了“女秀才”,说他与宫中的一位姓刘的女秀才互相勾结,邪谋诅咒。


他们诅咒的对象,大概是皇帝朱棣本人。这种指控当然是诬陷之词,那么,这里提到的女秀才,又是一种什么身份呢?

明朝的宫女犯错,有一种处罚不伤人但非常折磨人

古代皇帝的后宫当中,人员众多,除了太监,还有大量的宫女。为了方便管理,也需要一套管理的机构和制度。于是设立了宫官,仿照朝廷中的六部,设立六个尚宫,由宫中有文化的宫女担任。

按照《旧唐书》的记载,唐朝时,尚宫的官阶为正五品,尚宫的下面,还有女史等人,官阶更低。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沿用了过去的作法,从民间挑选宫女。

文献记载,选入后宫的女子,最初没有名字,没有地位,在称呼的时候,一般会把父亲的名字带出来,以免互相之间混淆。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明光宗在做皇太子的时候,身边有不少女人,都按照姓氏,称为李选侍、刘选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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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两位偏偏都姓李,为了区别开来,只好按照她们的住处,分别称为东李、西李。她们还算是被皇帝宠幸的女人,尚且如此,普通的宫女更别提了。

也有一些宫女是有自己名字的,比如明孝宗时代,有一个宫女名叫郑金莲,她的父亲名叫郑旺,坚称皇太子朱厚照是自己女儿生的。这件事后来不了了之,朱厚照就是后来的明武宗。

这个例子说明,宫女有自己的名字,或者用父亲的名字来称呼自己,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宫女被皇帝宠幸之后,可以防止被人假冒。

明朝的宫女犯错,有一种处罚不伤人但非常折磨人

明代时,宫女入宫之初会进行筛选,一些人会接受教育,教授的读物有《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女训》等入门读物,然后是更高级的《诗经》、《大学》、《中庸》、《论语》等经典。

学业出色的宫女,选升为女秀才,更高级的,升为女史,再向上可以担任宫官,分别管理仪仗、服饰、饮食等事务。这些人都是有俸禄的。宫女一般会做五六年,然后可以回家嫁人。也有的宫女自愿留在宫中,也可以。

宫女们也会出错犯罪,也会被处罚,一种处罚是戴锁囚禁,另一种是提铃,对于宫女来说,这种处罚更为可怕。

提铃就是夜里在宫中巡夜,从一更到五更,每个正点的时候,被罚的宫女手里提着铃,从乾清门走到日精门,返回时要绕到月华门,最后回到乾清门。

整个路线都是在乾清宫之内,中间不能走得太快,要徐行正步,一边走一边摇动手铃,让它发出四下声响,如同“天下太平”之句。

明朝的宫女犯错,有一种处罚不伤人但非常折磨人

这种提铃每晚都要进行几次,大风大雨之夜照旧。那时候的紫禁城里还没有电灯,高大的殿宇之间一片漆黑,空旷无人,阴森可怖。特别是在风雨之夜,一个宫女提铃走在这条漫长的夜路上,简直能把人吓死。

明成祖永乐年间,后宫中的许多女官都被撤消,改由太监担任,但宫中仍有女官,仍有女秀才。

于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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