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以下5種情況“禁止”蓋房,農民要心中有數!

隨著農村這些年的發展越來越好,農民的生活普遍都得到改善的,如今人們手邊都有了點積蓄,都向往有更好的住所,近些年在農村掀起了一股新建或翻修房屋熱,可如今,在農村蓋一座房子已經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了。隨著確權以來對農村的房屋管理也越來越嚴格,對於那些在農村沒有宅基地的農民朋友也只能在城裡買房。

2018年起,以下5種情況“禁止”蓋房,農民要心中有數!

但對於那些家裡有地方的或者房屋破舊想把老房子翻修,或者是重新蓋房的農民,在這裡老農要說的是,不管是新建還是翻建,都必須建房的的相關規定,否則情況嚴重的話將會面臨罰款或者拆除,從2018年起,農村以下這5種情況“禁止”蓋房,農民要做到心中有數,避免自己吃虧。

一,房屋的高度一定要符合標準

我國最新出臺的《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當中,住房層高一般宜在2.6~3.0米之間,其中底層層高可酌情增加,但一般不超過3.3米。也就是說不管是垂直分戶還是水平分戶的房屋,單層高度都不得超過3.3米,否則都屬於違規,當然各地都有相應的高度標準,如果此時正準備建房的農民可在當地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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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的房屋存在超標的

如今對宅基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不僅對房屋的高度有所要求,對建造房屋時的面積更是設置了許多標準,如果超標的話將不允許建造房屋。

三,不是本村村集體成員的農民

農村的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是現今許多城裡人都夢想老了之後的最佳住所,或許在之前多這些不是很嚴格,而現今如果不是村集體成員,無法在農村建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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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經過相關部門同意的

在是本村村集體成員的前提下,新建房或翻建時都是需要報批的,如建房時個人要向村委會申請劃定地方,劃得後向鄉鎮政府遞交建房申請書,鄉鎮政府審核同意後再報縣級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只有這些相關手續都齊全之後才能開始動工。

五,私自佔用耕地建造房屋的

前些年由於對宅基地的管理不是很嚴格,農村一些人私自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殊不知住宅用地和農業用地有很大區別。在農業用地上建造房屋屬於佔用農業用地,當地執法局可進行強行拆除,其次在耕地上私自建造房屋對我國耕地資源也造成了嚴重的浪費。為了保障全國糧食安全,現在國家對耕地資源的保護會越來越嚴,佔用耕地建房的會面臨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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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這5種情況的話新建或翻修房屋將不被允許,除此以外房屋存在爭議的,比如因為歷史遺留問題,也需要把宅基地權屬問題確定清楚才能申報建房,農民朋友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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