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滴滴司機猥褻女大學生 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記者昨日從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了一起滴滴司機猥褻女乘客案件。該案案發於2017年11月4日晚8時許,成都市郫都區一女大學生小麗(化名)打了滴滴快車,準備回學校。司機見女乘客漂亮,便動了邪念,強行到車後座擁抱、撫摸、親吻女乘客。法院最終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該滴滴司機有期徒刑1年。

成都滴滴司機猥褻女大學生 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事發後,小麗趁滴滴司機白某不備,打開車門逃跑。由於跑得匆忙,小麗把手機掉在了白某的車上。回到學校後,小麗馬上跟父母講了這件事,小麗父母便給女兒的手機打電話,白某接了電話。為鎖定乘坐滴滴的證據,小麗的父母要求白某把電話還回來,也承諾會給白某一些錢。心虛的白某在電話中謊稱自己在外地,以叫“外賣”方式,先行收取300元送餐費叫送餐員將手機送給小麗。

拿到手機後,小麗父母又給白某打電話,讓他到派出所把這件事情講清楚。白某到派出所後被警方擋獲。

法院審理認為,白某以暴力方法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但白某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且為初犯,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白某有期徒刑1年。

“根據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該案承辦法官說道,本案中的白某歸案後,對自己一時衝動行為非常後悔,事後也非常害怕,請求了受害人原諒。經過受害人家屬聯繫,他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這屬於自首情節,在量刑時會予以考慮。

成都晚報記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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