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詐騙56萬餘元獲刑9年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工作人員違背職責和操守,無視法律,知法犯法,肆意妄為,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西寧一名女子因詐騙罪被依法判刑。

李莎是西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一名輔警。2017年,李莎在“易彩”等網絡賭博平臺參與賭博,導致債臺高築。為了還債,2019年4月至11月,李莎在任輔警期間,虛構以處理違章投資為由,共計從9名受害人處騙取56萬餘元,贓款主要用於償還網絡平臺的借款。

2019年12月23日,李莎主動到偵查機關投案。今年4月9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李莎提起公訴。城中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處理車輛違章投資、處理違章為由,騙取9名被害人現金共計560300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以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鑑於李莎在歸案後自願認罪並簽署具結書,可從寬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李莎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城中區人民法院提醒:網絡賭博雖然沒有實地的賭場、賭資或者玩家,但和傳統的賭博犯罪在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莊家往往使用現代技術手段暗中操作,極具欺騙性和危害性,“莊贏客輸”“十賭十輸”是賭場的不變規律。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遠離網絡賭博。(文中人物為化名)

法律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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