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拖欠農民工工資最高可獲刑7年

2019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數額在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介紹,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滿足前面的條件,同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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