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刑事案件一般量刑和辯護意見

最近接到一個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案件。

當事人在2017年就職於廣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產品的網絡推廣,在本案中,當事人由於有客戶告知其要推送新產品,這恰好與其從事的工作內容相符合,故在他人的介紹下認識了“茉莉”,為“茉莉”推送二維碼。

其實這個二維碼就是其他犯罪分子裝美女向各種群裡面騙錢用的。

對於二維碼的非法性,當事人一開始完全不知情,直到後來聽網絡聊群內的人述說才得知該二維碼具有詐騙性質。

在此之後當事人已不再為“茉莉”推廣二維碼,可是QQ賬號被封號,無法登陸,導致其未能刪除非法的二維碼。接著不久當事人就被以詐騙罪批捕了。

詐騙刑事案件一般量刑和辯護意見

本案中,當事人一共收到了佣金37090元,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刑期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 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你以為3萬元不多,其實3萬元以上已經屬於數額巨大,而且還是嚴懲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就是說,你網上騙了三萬,有可能就是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了。

詐騙刑事案件一般量刑和辯護意見

那一般這種案件怎麼辯護呢?

小律建議,如果是證據確鑿的話,建議認罪減刑,具體辯護意見如下:

(一)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

(二)被告人積極退贓。

(三)被告人是初犯、從犯。

等等

如果滿足上述的辯護條件,應該能爭取到刑期量刑在1年6個月以下。

當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證據不足,又是另說。

最後,祝他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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