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如何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如何為職工辦理參保繳費?

近日,為進一步支持企業復工復業,稅務部門又傳來好消息!

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都可以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啦!那麼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使用條件是什麼?申請次數有哪些規定?在此特地整理了近期大家諮詢較多的熱點問答,還附帶案例解析哦,一起來看看吧~

一般納稅人如何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如何為職工辦理參保繳費?

一、熱點問答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具體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答:辦理轉登記的一般納稅人,需要滿足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條件,具體是指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累計應稅銷售額。

另外,轉登記政策不限制納稅人所屬行業,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均可以辦理轉登記,但明確規定必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情形除外。例如,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申請次數有什麼規定嗎?

答:轉登記政策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發佈之日起執行,停止時間是2020年底。也就是說,在上述期間內,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主選擇辦理轉登記手續。

另外,如果納稅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選擇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允許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是需要注意,今年選擇轉登記的次數只有1次,也就是說今年選擇轉登記後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今年不能夠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答:符合規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具體表樣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有關附件。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在發票開具方面有哪些特殊情況需要處理?

答:首先,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其次,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換開發票、補開發票的,一律按照一般納稅人期間適用的稅率或者徵收率開具。

二、案例分析

1、我公司為一家汽車維修公司,2017年成立時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全年銷售額為300萬元,2020年受疫情影響銷售額大幅下降,月均銷售額不到10萬元,請問我公司能否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2020年第9號)第六條、第八條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轉登記條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並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相關優惠政策。

2、我公司是2019年10月成立的一家紙張生產公司,成立時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第四季度銷售額為150萬元。受此次疫情影響,訂單大幅減少,2020年一季度銷售額僅為70萬元。此次轉登記政策出臺後,我公司想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經營期不滿12個月,能否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2020年第9號)第六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你公司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所屬期應稅銷售額合計220萬元(=150+70),按照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年應稅銷售額為440萬元(=220/6*12),符合轉登記條件,可以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3、我公司是一家運輸企業,為按月申報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受疫情影響,交通限制,銷售額大幅下降,請問延續轉登記政策出臺後,我公司最快可以什麼時候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為使納稅人儘快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復工復業相關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2020年第9號)明確轉登記政策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施行。

因此,你公司作為按月申報的一般納稅人,如符合轉登記條件,公告發布後即可申請提交轉登記申請,最快將在2020年5月1日起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相關政策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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