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的3個小技巧,看了就明白

欠款得不到清償一直是老大難問題,就算案件進入了執行階段,往往也會因為找不到線索而陷入停滯的難題,今天為大家帶來三個查找財產的小技巧。

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的3個小技巧,看了就明白

第一個是拘傳。想要讓對方還錢,到法院談判是最穩妥的,但是如果對方來著不走也是件很頭大的事情。其實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拘傳解決,2015年最高院出臺的民訴法規定,對於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拘傳。所以如果找到人的下落之後,我們可以通過拘傳的手段,讓他來到法院,推動案件的實質進展。

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的3個小技巧,看了就明白

第二個是搜查。當到達法院之後,對方也往往會藉口自己沒錢,一直抵賴不還,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向法院申請搜查其住處。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通過搜查,我們不僅可能找到其隱匿的財產,而且能夠更加客觀地瞭解其真實財產情況。

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的3個小技巧,看了就明白

第三個是懸賞執行。俗話說狡兔三窟,如果被執行人相當會規避執行,他往往會將財產隱匿在別處,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向法院申請懸賞執行,發動社會力量來查找對方財產。2011年最高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中規定: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想社會公佈提供線索的懸賞公告。獎勵資金由申請執行人墊付。

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的3個小技巧,看了就明白

以上三種是比較有效的調查財產手段,在困境中的各位不妨看一看,試一試。

我是法律小專家陳小彬,歡迎粉絲關注互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