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男子王飛龍被法院懸賞曝光,發現速舉報

陝西省府谷縣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2020年第29號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祁青虎與被執行人王飛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王飛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祁青虎書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並自願支付懸賞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王飛龍,男,1985年7月3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府谷縣大昌汗鎮郭家灣村,公民身份證號61272319850703****。未履行人民幣234000元。

府谷男子王飛龍被法院懸賞曝光,發現速舉報

1.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執行人的,對舉報人給予1000元獎勵。

2.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的,對舉報人給予1000元獎勵。

3.本院對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本期懸賞公告有效期為2020年4月15日—2020年7月15日。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912-8731139/8731924/8722110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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