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女孩發聲:無論鮑毓明如何辯解,事實就是事實!

事件起因4月9日,《南風窗》雜誌發表報道《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此後該案引發全網全社會的關注。


報道稱,


2015年11月,鮑某明帶著剛滿14歲的“女兒”李星星(化名)到北京上學,後於2016年4月前往煙臺定居。鮑某明是煙臺一家跨國石油服務集團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兼任某上市通訊設備公司獨立董事,具有中美兩國律師執業資格。李星星從14歲開始被“養父”鮑某明性侵、囚禁、處於半失學狀態,期間多次自殺未遂。


2016年,李星星曾在北京報案,未果。


2019年4月8日,她在煙臺自殺,被他人救起後報警,卻只獲得了警方的《撤案決定書》。


之後李星星母女堅持維權,當年10月9日,李星星的案子二次立案,但案件在6個月的時間裡除了筆錄之外毫無進展。


各方回應


當事女孩發聲:無論鮑毓明如何辯解,事實就是事實!


目前,鮑某明已被其所任職的傑瑞集團和西南政法大學解聘,並從中興通訊辭職。


4月9日晚深夜,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在官方微博發佈案情通報,稱第一次立案偵查後認為鮑某明不構成犯罪,遂於2019年4月26日撤案。


後據當事人及其律師提供的新線索,芝罘分局於2019年10月9日決定再次立案,目前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4月11日凌晨,煙臺警報發佈通報,煙臺市公安局已組成工作專班,對“鮑某某被控告性侵案”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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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想問“他倆到底什麼關係”


養父女關係?


當事女孩媽媽:因為迷信為她認個養父按照李星星的母親虹麗(化名)稱,孩子從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順,“聽人說要認個養父養母能沖沖這個災氣,也是因為迷信”。


戀愛關係?


在鮑毓明的書面回應中,他將其與李星星的關係定義為“未來的妻子”。


當事女孩發聲:無論鮑毓明如何辯解,事實就是事實!


4月11日,鮑毓明的身邊人向澎湃新聞發來書面回應,並附帶9段手機錄屏。這些錄屏記錄了鮑從2016年至2017年兩年多時間,疑似與“養女”李星星聊天記錄。不過該聊天記錄真實性尚待確認。


雙方有無發生性關係?


女孩曾在接受採訪時透露,自己從2016年跟著鮑毓明生活,第一次遭性侵是在14歲,此後持續時間長達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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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資深法律人整理出這樣一張時間表:


當事女孩發聲:無論鮑毓明如何辯解,事實就是事實!


第一次下手的時間女孩已滿“十四周歲”非養父女關係、戀愛關係...


這些可以讓他逃脫法律制裁嗎?


有評論指出,身為法律專業人士,鮑毓明是一個“精明”的性侵者,這給對他進行法律制裁造成了許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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