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數學解題法(02):反證法講解

反證法釋義:

反證法是一種間接證法,它是先提出一個與命題的結論相反的假設,然後,從這個假設出發,經過正確的推理,導致矛盾,從而否定相反的假設,達到肯定原命題正確的一種方法。反證法可以分為歸謬反證法(結論的反面只有一種)與窮舉反證法(結論的反面不只一種)。用反證法證明一個命題的步驟,大體上分為:(1)反設;(2)歸謬;(3)結論。

反設是反證法的基礎,為了正確地作出反設,掌握一些常用的互為否定的表述形式是有必要的,例如:是/不是;存在/不存在;平行於/不平行於;垂直於/不垂直於;等於/不等於;大(小)於/不大(小)於;都是/不都是;至少有一個/一個也沒有;至少有n個/至多有(n一1)個;至多有一個/至少有兩個;唯一/至少有兩個。

歸謬是反證法的關鍵,導出矛盾的過程沒有固定的模式,但必須從反設出發,否則推導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推理必須嚴謹。導出的矛盾有如下幾種類型:與已知條件矛盾;與已知的公理、定義、定理、公式矛盾;與反設矛盾;自相矛盾。例如:


中考數學解題法(02):反證法講解

反證法解題步驟:

假設。假設結論的反面成立,重點完成對假設的等價轉化

歸結矛盾。矛盾來源:與已知,定理,公理,已證,已作,矛盾。

否定假設,肯定結論

典型例題講解:


中考數學解題法(02):反證法講解

中考數學解題法(02):反證法講解

中考數學解題法(02):反證法講解

解析:反證法是根據“正難則反”的原理,即如果正面證明有困難時,或者直接證明需要分多種情況而反面只有一種情況時,可以考慮用反證法。反證法不僅在幾何中有著廣泛的應用,而且在代數中也經常出現。用反證法證明不等式就是最好的應用。

要證明不等式A>B,先假設A≤B,然後根據題設及不等式的性質,推出矛盾,從而否定假設。要證明的不等式中含有“至多”、“至少”、“均是”、“不都”、“任何”、“唯一”等特徵字眼,若正面難以找到解題的突破口,可轉換視角,用反證法往往立見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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