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注意!政務處分法草案首次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在8月22日上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玉良作了草案說明。

公職人員注意!政務處分法草案首次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記者瞭解到,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政務處分種類和適用,違法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政務處分的程序,複審、複核、申訴以及法律責任等。

吳玉良介紹了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起草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是完善與黨紀處分相對應的政務處分制度,統一設置處分的法定事由和適用規則,保證處分適用上的統一規範。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督薄弱、處分程序不夠規範、處分決定幅度不統一等問題,細化違法情形、處分幅度和處分程序。

三是在處分情形、處分權限和程序、處分後果上與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保持內在一致性。

公職人員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吳玉良表示,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將憲法確立的堅持黨的領導的基本要求具體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於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將監察法的原則規定具體化,把法定對象全面納入處分範圍,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構築懲戒職務違法的嚴密法網,推進政務處分的法治化、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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