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怒江這些人被通報

近年來,怒江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作用,緊緊圍繞州委堅決打贏深度貧困脫貧攻堅戰各項目標要求,聚焦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持續正風肅紀助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現將近期查處的6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怒江這些人被通報

1、貢山縣委原副書記趙在良、縣政府原副縣長施忠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趙在良、施忠在分別擔任怒江美麗公路(貢山段)建設徵地拆遷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常務副組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執行徵遷安置政策有偏差,同意在美麗公路兩側控制區範圍內插花安置拆遷戶,致使部分拆遷戶再次被徵遷,造成國有資金損失。趙在良在擔任貢山縣委組織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實施貢山縣丙中洛畢比利小組黨員活動室建築工程承建商佘某某送給的錢款。2019年12月,趙在良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施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2、貢山縣獨龍江鄉九年一貫制學校原校長李學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

2013年9月至2018年2月,李學梅在擔任貢山縣獨龍江鄉九年一貫制學校校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未按要求發放學前教育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補助,違規將2016年秋季學期、2017年學前教育家庭困難學生補助資金共計4.31萬元用於全體學生的生活開支。2020年3月,李學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瀘水市古登鄉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原主任鄭光鄧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問題

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鄭光鄧在擔任古登鄉項目建設服務中心主任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將其妻子和某某列為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補償對象,享受補助款2.5萬元;違反工作紀律,審核把關不嚴,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有偏差,導致2014年至2015年期間,古登鄉9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成員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款共計19.82萬元。2019年12月,鄭光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4、福貢縣上帕鎮臘吐底村“兩委”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問題

2011年至2013年,用前哈、普支恆、阿普輝在分別擔任臘吐底村黨總支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武裝幹事期間,夥同時任村黨總支書記阿某某(另案處理),將村委會工作經費1萬元、部分群眾低保金1.51萬元截留私分,每人分得0.63萬元。2019年12月,用前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普支恆、阿普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5、福貢縣馬吉鄉旺基獨村委會主任李國兵、副主任李傑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2016年至2019年,李國兵、李傑在分別擔任旺基獨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在2017年開展低保動態管理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左米底一組2人違規享受低保金0.47萬元。李國兵在開展2019年旺基獨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過程中,還存在評議程序不合規、偽造會議檔案、未進行公開公示等問題。2020年3月,李國兵、李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資金予以收繳。

6、蘭坪縣兔峨鄉兔峨村原黨總支書記楊海軍違反群眾紀律問題

2016年至2019年,楊海軍在擔任兔峨鄉兔峨村黨總支書記期間,違反群眾紀律,在2018年協助兔峨鄉政府實施兔峨村吾皮江小組公廁項目過程中,未經集體研究,私自決定將公廁建蓋在親屬居住地周邊,群眾受益面極低;2017年至2019年期間,私自將村黨小組活動室、農村危房改造、村組公廁、畜改圈和牆體粉刷美化等項目安排給其親屬實施;在2017年扶貧對象動態管理過程中弄虛作假、優親厚友,違規將其親屬和不符合條件的農戶評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此外,楊海軍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索要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問題。2020年3月,楊海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來源/廉潔怒江微信公眾號

編輯/楊志娟

責編/馬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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