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驗收中違規收受好處費 村支書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新京報訊 據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江山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3起村幹部違規承攬或插手本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

賀村鎮石後村黨總支原書記毛謙新違規插手本村工程問題

2018年,時任石後村黨總支書記毛謙新以其個人的剷車違規參與本村零星工程施工,並以他人名義開具建築垃圾清運費、機械費進行報賬4500元。時任石後村村委主任祝金華明知該問題違規而未予制止。2018年9月,毛謙新將石後村新辦公大樓廣場硬化工程指定給本村村民承包。為規避責任,毛謙新補籤該工程涉及的村兩委會議紀要、村民代表決議等程序性材料,祝金華也在相關材料上簽字。毛謙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案發後,毛謙新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20年4月,毛謙新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祝金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塘源口鄉塘源口村黨支部書記鄧作海在項目驗收中違規收受好處費問題

2018年下半年,鄧作海以施工方未繳納砂石款為由,干擾塘源口鄉政府在該村實施的遊步道工程項目驗收工作。工程承包方應某某向鄧作海許諾待工程驗收、工程款撥付後給予其1萬元。後該工程順利通過驗收。2019年1月,鄧作海收受應某某現金5000元。案發後,鄧作海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19年12月,鄧作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雙塔街道楊敦村村委原委員鄭小明違規分包本村工程問題

2015年,楊敦村綜合物業經濟用房動工建設後,時任村委委員鄭小明要求中標單位將水電工程分包給其施工,雙方於2015年9月簽訂承包價為18.75萬元的施工合同,後鄭小明組織水電施工。案發後,鄭小明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19年10月,鄭小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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